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的通知》要求,近日,临沧市纪委市监委在纪检监察机关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集中测试前向全体干部发出提醒通知,督促各单位(部门)迅速组织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内部学习研讨(包括该条例的修订前后内容变化),抓细抓实考风、学风,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快速提升。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对党的问责工作原则、程序、方式等作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办公桌就是课桌,学习研讨随时热烈上演。以自学为主,临沧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深入思考,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材料,掀起学习热潮。大家纷纷表示,将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自觉传承对党忠诚、无私无畏、“三严三实”的优良传统作风,抓好党内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把业务知识学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实现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双提升。
测试的本意在于“以考促学、以学提能”,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认真学习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本领。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不能走过场,而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下阶段,临沧市纪委市监委将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创新活动载体,将党史学习教育与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在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同时,积极开展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学习,着力体现临沧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李彦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