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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擦亮自我监督的“手电筒”
发布日期:2020-09-17 09:32:12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自身干净,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底线,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标准,大家要思考自身存在的不足,照别人的‘手电筒’也要经常照照自己......”这是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常敲警钟,强化自我监督的真实写照。

今年以来,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坚持刀刃向内整作风,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把“手电筒”照向“自己人”,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自我监督、自我提升。

把好“方向盘”,铸就政治灵魂。结合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教育,注重政治历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组织学习为契机,补足“精神之钙”,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不踩红线、守住底线。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范围扩大了、社会关注度更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

系好“安全带”,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双江自治县监委内部通报制度(试行)》,以制度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用好用“活”典型案例,采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和反思,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以身边人、身边事警醒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严以律己。

踩好“离合器”,提升履职本领。通过有计划、分层次制定学习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压实责任,精心组织,有力推进,形成浓厚的学习研讨氛围,让纪检监察干部学得明白、深得进去、议得起来,切实增强履职本领和担当意识。今年以来,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业务“养料”,适时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围绕本领提升举办“双江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夜校”4期,参训280人次。(李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