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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对巡察干部提出“四要四不”要求
发布日期:2016-11-28 07:30:00    信息来源:耿马县纪委

怎样才能发挥好巡察工作的“尖兵”和“利剑”作用?怎样才能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基本定位,做一名合格的巡察干部?近日,耿马自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伍学志在听取派出的两个巡察组工作汇报时连续发问,并对巡察干部提出“四要四不”要求:

思想上要对齐,勤查摆不摇摆。作为巡察干部,要经常查摆自己思想,坚定政治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增强对齐意识,为圆满完成巡视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行动上要对标,严守纪不破纪。必须尊崇党章、敬畏党纪,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巡察行为,严格按照法纪授权开展巡察。要珍惜组织信任,严守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守保密纪律、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把好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切实当好遵守纪律的标杆和严于律己的表率。

品行上要对准,守底线不越线。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自觉克服和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求真务实,谨言慎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作风上要对照,敢担责不推责。要对照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典型,践行党的宗旨,联系人民群众,面对困难和问题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啃硬,敢于直面问题,坚决与庸懒散拖、作风松懈涣散现象以及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圆满完成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潘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