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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四化”措施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监管“灯下黑”
发布日期:2016-04-27 07:30:0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

今年以来,永德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在“常”、“长”上下功夫,通过抓教育、强约束、细监管、硬作风,有效防止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管“灯下黑”。

深化教育引导。坚持每月一次在委局机关组织开展“专题党课”活动,委局领导带头作了《执纪为公,做严以用权的表率》《严以律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等专题党课4期。严格执行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组织对党章和《准则》《条例》进行了原文学习,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系列述评文章2次,专题组织开展了《临沧市纪委关于对蔡宏伟违纪案件的通报》自查自纠讨论会,通过不间断的学习教育,让纪检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常警醒,时刻绷紧了纪律和规矩这根弦。

强化刚性约束。重新修定出台了《永德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则(试行)》,通过健全完善18个大项96小项的管理细则,对干部职工请销假、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管理,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的内部管理体系。对全县纪检干部提出了“三个必须”(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三转”要求;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和“七个一律不准”(一律不准酒后驾驶车辆;一律不准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一律不准出入娱乐场所:一律不准在公共场所玩麻将;一律不准擅自离岗和外出;一律不准在上班时间饮酒和因饮酒影响正常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铺张浪费和违规吃请。)的刚性要求,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划定必须遵守的制度“底线”和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持续释放出“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

细化日常监管。坚持寓关爱于严管之中,以机关党总支党员大会、总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为载体,深入开展谈话谈心活动,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防微杜渐。以元旦、春节、清明等节庆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家访活动,与家属交流情况,帮助干部职工化解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妇委会的作用,通过组织各项文体娱乐活动,深入、细致地了解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情况,既传递了组织的关怀,也细化了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硬化工作作风。在年初的县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做出承诺:“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坚决首先做到;禁止党员干部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春节、清明节期间,县纪委在对全县各部门开展明查暗访的同时,对全县纪检干部遵守纪律规定情况和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1月初,4个乡(镇)纪委和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因去年完不成工作任务受到通报批评,并向县纪委常委会书面说明情况。4月8日,县纪委主要领导对今年以来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不力的8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杨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