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能调整好心态,正确对待错误,认真履行职责,重新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中。”日前,耿马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某县直部门高某某回访教育后,在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上写下这样一段话。
此前,高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处分后,高某某一度背上思想包袱,产生消极工作情绪。在了解情况后,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联合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拟定了“个性化”回访方案,对其开展回访教育,鼓励其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在组织的关心关爱下,高某某正视错误、端正心态、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得到同事和群众的高度认可,实现了从“有错”向“有为”的积极转变。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积极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不断探索回访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分层分级回访制度,对不同回访对象进行精准“画像”,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帮助“跌倒”干部站起来、干起来。
“每一个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年龄、工作环境、受处分原因不一样,性格特点也不一样,应该实行不同的回访策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在回访前,案件审理室会同案件查办部门、回访对象所在单位,综合分析回访对象的个人性格、年龄特征、职务级别、犯错情节、处分类型等情况,“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和谈话提纲。
“李某因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重处分。我们在回访时要侧重廉洁警示教育,帮助其持续加强党纪学习,强化廉洁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认真改正错误。”日前,该县派驻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正在商讨为县直部门李某“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
对待受处分人员不能“一访了之”。该县纪委监委注重运用回访结果,根据回访和日常工作了解情况,对受处分人员态度表现、工作成绩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建立回访档案。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向同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反馈,真正帮助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变“有为”。2024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先后对63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个性化回访教育。
“开展回访教育不仅是一项阶段性工作,更是常态化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暖心激励工程。”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把回访教育作为有力抓手,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