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云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1+2+N”片区协作工作会议,对全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暨“1+2+N”片区协作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1+2+N”是指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推行1个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2个乡(镇)纪委(监察室)、多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省市驻云县单位及企业单位,实行片区联合协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工作的模式。建立“1+2+N”片区协作机制的目的是破解“贯通协作壁垒、信息交流障碍、力量整合阻力”难题,推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实现贯通融合的制度创新。在人员力量统一调配、监督举措统一实施等方面保持步调一致,纠正并补齐不同程度存在的重复监督、低效监督、队伍建设滞后等工作短板,不断提升全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和效果。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行“1+2+N”片区协作工作机制过程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通过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进而提升效率,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要把时间服务于质量的原则贯穿整个办案过程,通过优势互补、纪法双施,处理好“时”与“效”的关系;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综合运用典型案例和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处理好“查”与“改”的关系。
会议强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1+2+N”片区协作工作过程中,要落实好“三个要求”。一要明确职责。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要立足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在监督检查、线索研判、案件查办中同心协力、高度融合。二要优势互补。在充分发挥“1+2+N”各自优势基础上,对查办案件的沟通交流、联合协作、信息互通、结果反馈等各环节程序不断优化,及时总结经验形成规范,确保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为协同高效查办案件提供制度依据。三要融会贯通。要在成果运用上触类旁通,把片区协作这个“小系统”同纪委监委全局工作的“大系统”有效连接起来,在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强化作风建设、做实专项整治等方面深化实践,把纪检监察系统内各要素有效集成、协同联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对《云县纪检监察机关“1+2+N”片区协作工作办法(试行)》《云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1+2+N”片区协作工作》进行了说明。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12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杨娟 苏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