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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发挥熔炉作用着力打造巡察“铁军”
发布日期:2021-11-24 10:06:44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近年来,云南省临沧市始终注重巡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巡察岗位的熔炉作用,坚持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培养干部、教育干部、增长阅历和锻炼干部的磨刀石、好平台、主出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配强力量,严把队伍“入口关”。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选优配强市县巡察工作力量。树好用人导向。树立“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鲜明导向,选拔一批政治过硬、能力素质强、敢于斗争的优秀干部进入巡察队伍,市县两级共选配122名巡察干部,设立党委巡察组46个。配齐配强力量。统筹考虑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选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熟悉党务工作和政策法规、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群众反映良好、善于和敢于发现问题的12名优秀干部,担任市级巡察组正、副组长,打造素质过硬的中坚力量。建立巡察人才库。按照“政治过硬、动态优选、一岗多备、专职专责”原则,整合巡察人才资源,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财政、8县(区)和市级有关行业部门聘任88名干部,组建市委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切实解决巡察“抽人难”和巡察干部质量不高的问题;按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人员“标配”要求,每轮巡察中均选调优秀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四届市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全市共抽调586名干部参与巡察,其中120名参加过巡察的干部被进一步提拔使用。

多元培养,打造巡察力量“孵化器”。聚焦政治能力,突出实战实训,着力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抓好业务培训。每轮巡察前,根据被巡察单位的情况和巡察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根据组内人员分工,分别开展信访、谈话、报告起草等分类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并印发《巡察工作手册》、《政策法规汇编》、《制度规定汇编》,确保巡察全过程操作规范、程序科学、文本统一、环节齐全。抓好实践锻炼。坚持学巡结合,通过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示范传导、实战练兵,让巡察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帮助巡察干部练好内功、提升素质、增强本领,破解本领恐慌,打造巡察队伍“精兵强将”,提升巡察监督质量。比如,在巡察过程中,专职巡察干部和抽调人员加强学习教育,加强会商研判,学干相长,优势互补,让巡察成为激发学习的“助推器”、检验忠诚的“试金石”、淬炼党性的“实践课”。抓好经验总结。常态化开展巡察工作总结座谈会,参与巡察的干部结合巡察实际,通过面对面谈感想、谈体会、谈经验,对如何深化政治巡察,更加精准发现问题,巡察疑难问题的处置等进行探讨研究,深化对巡察工作的认识,有效推动巡察工作的开展,提升巡察工作实践经验和能力。

从严管理,常念纪律作风“紧箍咒”。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落实纪律作风要求,加强巡察队伍管理,让巡察干部知责明责尽责,严于律己、慎于用权,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巡察开始前,坚持开展纪律教育,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党纪、“巡视巡察干部十严禁”等纪律规定,进一步夯实参加巡察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并组织巡察干部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保密意识。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加强党性教育;积极探索解决“谁来监督巡察组”的问题,及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巡察组成员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举报巡察干部问题线索,同时由市委巡察办对巡察干部进行动态监督、实时监督。巡察结束后,对巡察组巡察报告质量、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估,实事求是对参与巡察干部作出评估鉴定,不断强化巡察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严防“灯下黑”。(杨兴亮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