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永德县委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问题情况及时与被巡察单位进行沟通,充分听取被巡察单位意见,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度。
确定沟通内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对重大、复杂问题的历史背景、形成原因、政策依据等与被巡察单位进行沟通,听取被巡察单位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且能够及时解决的移交被巡察单位进行立行立改;对问题背后的制度和管理漏洞提出意见建议,特别是对有助于推动全县或行业系统工作的意见建议与被巡察单位进行沟通。
明确沟通程序。充分做好沟通前准备工作,召开会议对拟沟通的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形成沟通事项清单,做到有的放矢。沟通时明确保密要求,说明目的及事项,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定专人记录,并将沟通情况归入巡察工作档案。沟通后认真研究沟通结果,充分研判被巡察单位意见,完善问题底稿。
严肃沟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充分听取被巡察单位意见建议,全面客观研究分析,把握好沟通内容和方式,坚定政治立场,实事求是发表意见建议,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精准报告,维护巡察公信力,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朱绍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