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县委巡察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聚焦“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十四届县委共开展巡察12轮,共巡察党组织149个,发现各类问题2554个,移交问题线索68件,清退收回违纪违规资金427余万元,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巡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作为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制度保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负起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2016年以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10次,对巡察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问题线索研判分析。县委常委会9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工作意见、规划、方案和机构人员配备等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组织实施责任,健全工作规则,统筹谋划推进巡察全覆盖,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工作重要事项21次。县委巡察办进一步落实党委工作机关要求,健全完善职能,理顺管理机制,实现巡察机构干部统一管理,有效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
提升能力素质,增强巡察工作内生动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规定、条例、制度等系列文件精神和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为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提供坚强政治保障。选派1名干部参加全国第五期巡察办主任培训班,选派2名巡察组长参加全省第四期巡察干部培训班,选派14人(次)巡察干部参加全市巡察干部培训班。抽调1名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工作,抽调4名巡察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巡察业务培训12期,培训巡察干部246人(次)。通过参加专题培训、跟班锻炼、在线学习,加强巡察干部能力培养、实践锻炼、实战实训,巡察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得到提升。
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整合监督力量。按照“适时沟通、快速反应、联动作业、及时处置”的原则,全面构建巡纪协作工作机制。在流程方面,着眼巡前、巡中、巡后拓展巡纪协作的内容和方式,推动巡纪全程互动、无缝衔接。抽调纪检监察系统优秀干部参加巡察,确保每轮每个巡察组都有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在问题线索移交方面,纪检监察机关适时介入、持续跟进,扩大监督战果。推进外部协同贯通,带动各项监督互融共促,坚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建立巡察机构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巡察监督与各项监督有效融合、互促共进,持续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关注基层民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以村(社区)“三资”管理、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换届选举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为监督重点,将村(社区)分为普通情况、风险隐患、重点关注3类,采取巡乡带村延伸巡、集中巡、直接巡三种方式开展村(社区)巡察监督,推动解决惠民政策落实、环境污染、教育、移民安置等各类群众诉求221件,清退收回村(社区)违纪违规资金124.7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03余万元,保证政治巡察的正确方向和监督效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强化工作措施,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构建巡察办、巡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五方会审”机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整改成效、整改报告进行实时跟踪、协同把关,形成推进整改有效合力。从反馈开始,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四个绝不放过”要求,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持续跟进。严格巡察成果运用,整治一批顽瘴痼疾,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2个党委(党组)和1名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部分公职人员违规借用公款、社团管理及经费使用不规范、乡镇岗位补贴发放不合规等突出的乱点乱象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巡察监督中发现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部分单位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集中通报,巡察震慑作用得到彰显。(镇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