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60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35条,向县级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45条。”在十三届耿马自治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组专题汇报巡察情况,交出本轮巡察的初步答卷,这是该县每轮巡察结束后必做的“功课”。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该县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强化政治巡察,着力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共开展13轮巡察,累计发现问题2703个、移交问题线索150条。
各巡察组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自觉跟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及时调整巡察监督重点,实现了巡察重点从“四个着力”,到“六项纪律”,再到“三大问题”,再到“六个围绕一加强”,再到“三个聚焦”的转换,使监督重点更加聚焦,巡察任务更加明确。
实行巡察责任承包制,即被巡察单位在接受巡察3至5年内,出现了巡察组应该发现但又没有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还要追究巡察组的责任。
进驻期间,准确把握、灵活运用《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12+N种有效工作方式,运用“听、谈、查、访、挖、促”,打好“组合拳”,通过听汇报了解基本情况,与党员群众交谈来掌握问题苗头,发现蛛丝马迹,查文件资料和财务账目发现端倪、发现破绽,实地走访了解问题根源,发现真相、发现病灶,深挖线索找准病根,促落实推进问题整改,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同时,共享好审计报告、司法调查、纪律审查等信息和成果,从中梳理出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开展巡察以来,巡察组累计发放测评表、调查问卷3200余份,开展个别谈话1492人次,走访干部群众11534人次,召开座谈会83场798人次,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21人,列席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会议7次,听取被巡察单位关于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等方面专题汇报81场次。
“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能否精准发现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真正把问题找准、把事实查清,才是巡察‘巡’的意义。”该县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沈文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