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新时期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构建全县巡察工作新发展格局。近日,云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县巡察工作,审议并印发《县委2021年巡察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指出,县级巡察工作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县委巡察机构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与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使之成为巡察干部常学常新、真懂真用的强大思想武器,成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工作要点》明确,新阶段巡察工作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政治监督工作有关要求,围绕“三个聚焦”,重点监督检查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工作要点》要求,要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把推进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建立形成上级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履行整改督促责任,党委(党组)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整改责任机制。加强立行立改和边巡边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坚持先曝光、后查处、再通报,强化巡察震慑力。
此外,县委强调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要注重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切实推动巡察与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杨娟 尹体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