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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做实受理告知和答复反馈“两个环节”回应群众关切
发布日期:2020-06-15 09:55:36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您好,张某某,我是永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在我们已经受理,并已转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处置。待办结后,承办单位会给您一个答复的”。这是信访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对实名信访举报人进行受理情况的告知。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实名举报件作出“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的规定。永德县纪委监委在严把接收登记、分流处置等环节的同时,着力抓好实名举报受理情况告知、办理情况答复两个环节,回应群众的关切,切实做好信访举报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切实提高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满意度,让信访人吃下“定心丸”。

及时告知受理情况。在接收到实名信访举报后,信访室按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告知信访人,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信访人正在按程序办理,办结后,承办部门将会给你答复反馈;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引导信访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告知其目前信访件的流向,让信访人心里有底。

及时答复反馈办理结果。按照“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在信访件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将办理结果向信访人答复反馈,并做好答复情况记录。能当面答复的尽量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通过电话答复反馈,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一一回应,检举控告人提出异议的,承办部门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承办部门认真核查处理。

2020年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委共接收实名信访举报18件,占总数的69.2%,已办结9件,办结的均答复反馈,做到实名举报件件有告知答复、事事有着落回音,切实提高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满意度。(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