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全面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交办督办工作作为传导责任压力、解决突出问题的“利器”,聚焦违背党中央决策部署、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信访举报件进行交办督办。
定期研判,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对“信、访、网、电”各渠道涉及越级访、群体访、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举报进行定期研判,及时发出预警和工作提示,对紧急突发情况,即收即办;定期对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及时办理并给予反馈,有利益诉求的及时解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聚焦重点,加强集中交办、重点督办力度。聚焦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民生领域等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精准分类、及时分流、快速移送,2023年以来共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直有关部门交办督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信访举报件103件。
跟踪督办,加强审核把关、避免“一交了之”。加强交办件跟踪督促办理,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对交办件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纪委监委在交办件办结时,先报请市纪委监委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审核后,再报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对核查处理不认真、久拖不决等情形进行发函督办,有效避免“一交了之”,切实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