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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做实做细实名举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2-11-30 11:14:46    信息来源:永德

“你好,请问你是张某某吗?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请你耐心等待,承办部门工作人员会与你联系,查办结果也会及时反馈给您....”永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及时向一名实名举报者进行核实认定并进行受理告知。

近年来,永德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关于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实名举报实名信息核实、受理告知、跟踪督办、答复反馈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处置实名举报信访件,不断促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收到实名信访件后,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面谈等方式与实名举报人联系,核实举报人信息,掌握举报内容,告知受理情况及办理流程,减轻群众在等待过程中产生的疑惑和焦虑,真正把信访举报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在日常督查督办工作中,信访室与承办部门保持沟通,重点对实名检举控告进行动态跟踪了解,要求承办部门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并在检举举报平台上按规定上传进展情况,做好办理结果反馈,有效避免群众因对受理情况、办理结果无法及时知晓而导致的越级访、重复访,从而遏制信访举报增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我们对办结的每一起实名举报件都要进行答复反馈,征询群众对办结情况是否满意,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主动了解原因,并及时回复,确保在我们受理范围内办理一件群众满意一件。”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表示。在办理实名信访举报件工作中,承办部门将反馈告知贯穿实名检举控告流转全过程,启动调查工作前,承办单位与检举控告人当面沟通或联系,全面了解检举控告人掌握的问题线索情况,明确调查方向和范围,针对性制定调查方案,避免出现“边查边访”问题。处置过程中,视情况与检举控告人联系,沟通反馈调查工作进展情况。作出处理结果后,承办单位按照规定于15个工作日内以当面、电话等形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反馈结束后,及时对账、销号、录入,实现信访举报流转可查询、处置可监督、结果可追溯,形成完整的信访举报处置闭环链条。 

2022年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委已办结实名举报25件,反馈率为100%,实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反馈是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减少群众重复访、越级访的有效措施。”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与教育疏导结合起来,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甘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