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加大“三转”力度,在提升办信办访质效上用心用力,在规范受理程序、规范办理等四个方面把好关口,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有力推动了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规范受理程序,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处理”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业务范围外的来电来访,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与群众进行交谈和沟通,引导其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诉求后,将反映问题记录备查,来访的信息同步录入来访系统;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件,规范录入办理子平台,领导接访的建立台账,以便后期催办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将受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信访人。
办理审核规范,严审严核初核报告,对文本制作是否规范、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是否一问一答、是否对实名举报答复反馈以及匿名举报是否按相关规定办理等方面一一审核,确保信访事项查清查明,群众诉求全面解决,群众疑惑得到解除,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促使信访“温度”持续升温。
跟踪督办规范,对信访办理全过程进行跟踪,适时掌握办理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时办结,对于办理时限即将到期的,电话、发函提醒,确保问题线索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于超期未办结的,报分管领导同意,下逾期通报,并限期办结;对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结的,要求按照规定履行延期手续,属于上级交办件需延期的,经本级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上级备案。
反馈回访规范,根据信访人意愿,结合信访工作实际,采取电话、当面、书面等方式反馈信访人办理结果,办理结果按规定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反馈,并作好相关记录。对涉及需限时整改、落实的信访事项,到期开展回访工作,回访工作采用电话询问、实地走访等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相关情况详细记录,对于没有整改落实或者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50件,接待来访群众73批次84人次,其中,受理群众诉求16批次21人次、答疑解惑和引导劝回56批62人次。(陈松林 肖红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