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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群众参与解决信访打造阳光信访之路
发布日期:2017-11-07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

“我们很不会讲汉话,原来我们想说什么没有人听得懂,也没有人帮我们说,现在我们想说什么都有人帮我们原原本本的反映了,共产党‘西代勐’(很好、非常好)。”“现在有我们寨子的代表和信访人参加信访核查,他们熟悉情况,办起来就快,我们也相信他们,我们很放心群众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得到了佤族同胞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沧源县不断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主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诉求,变“坐堂等访”为“主动下访”;加强与涉及部门横向协调沟通、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联动,变“单打独斗”为“联合攻关”;定期研判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吸收群众代表参与核查、谁办理谁答复、限期办结制度,变“就事论事”为“系统解决”通过一系列有效的举措,2017年1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件(次),同比下降19.4%。

沧源县制定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诉求调查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诉求调查工作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权利、义务和纪律,要求参与信访诉求群众要具有法律责任能力,能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实事求是,有一定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公民;涉及党员干部的信访案件,群众代表必须是党员。在调查中充分发挥群众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沟通者”、“参与者”和“见证者”作用,架起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