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紧盯关乎群众的利益问题,推行乡镇领导干部接待日信访件“首办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机制、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等,切实加大线索处置力度,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推行乡镇领导干部接待日信访件“首办制”,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作用。确定每月15日为乡镇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各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定人定岗,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并实行接待日信访件“首办制”,由负责接待的班子成员直接督办,各承办部门按接待领导提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按期办结,着力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
积极探索建立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机制,各乡镇纪委对群众署实名、集体来访或联名反映征地拆迁、农村“三资”、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党务、政务、村务不公开等引发的涉及面较大的信访问题,以及反映扶贫领域群众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核查了解过程中吸收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在举报人、被举报人双方争议的焦点上,采取现场公开查阅台账、票据,争议双方当面对质、工作组质询、群众代表见证调解等方式还原真相,给群众明白,有效解决基层扶贫领域问题越级访、群体访、重复访的难题。
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推行“零报告”抽查、复查制,对乡镇纪委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中,连续2次抽查未发现问题的,由县纪委进行重点抽查;连续3次未发现问题的,由市纪委进行重点复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限期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全市共抽查乡(镇)239个次、村“两委”288个次、扶贫工作队346个次、贫困户566户,发现问题144个,并全部移交相关责任部门督促整改。(杨枝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