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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全面推行群众参与信访核查机制
发布日期:2017-10-11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为进一步增强信访办理透明度、可信度,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临沧市纪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参与信访核查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群众参与信访核查机制

《通知》要求,各县(区)进一步提高对群众参与信访核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群众参与信访核查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建立群众参与信访核查机制,制定核查工作方案,立足面向群众,直面问题,每年筛选正反各1件信访件,吸收群众代表全程参与信访核查,全程进行监督,主要筛选群众署实名、集体来访或联名反映征地拆迁、农村“三资”、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党务、政务、村务不公开等引发的涉及面较大的信访问题,以及对反映村级财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信访问题。

《通知》明确,各县(区)纪委要通过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发现村干部存在反映问题的,依纪依规进行查处;村干部确实没有问题的,还干部清白,给群众明白。对筛选出的群众参与信访核查工作的信访件,在坚持依纪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前提下,广泛听取群众和信访人的意见,慎重确定群众参与信访核查人(代表),视情况吸收群众代表尤其是信访群众参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变信访人为信访调查人。

推行群众参与信访核查机制既是信访工作观念的转变、工作思路的创新,也是发扬民主、体察民情、畅通渠道、联系群众的积极探索。旨在通过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以开放式信访核查打消信访群众的思想凝虑,让群众更容易接受核查结果,有效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降低群众越级上访、群体访、重复访可能性。(路曼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