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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以制度建设打造阳光信访
发布日期:2017-08-30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日前,耿马县出台《耿马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及群众参与接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矛盾化解和源头稳控工作。

《制度》对参与接访对象、时间、问题受理范围及接访程序等方面进行明确。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接访,并适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涉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员积极参与。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为接访时间,每周安排不少于2人接访,每月15日为县纪委主要领导接访日。问题受理范围主要是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和其他处分的申诉,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事项。接访严格按照登记、受理、批示、转办、督办、回告、答复、通报等工作程序进行,要求接访人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热情接访,切实维护信访群众正当诉求及合法权益。

县纪委制定配套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措施及要求,县纪委42名干部职工组成若干小组,轮流参与接访,具体接访人员及时间、地点通过网络媒体等平台发布公告,最大程度保证信息覆盖率、提升社会知晓率、保持与群众的“零”距离。乡(镇)纪委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县乡两级全面启动接访工作。县纪委信访室加强对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接访的日常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检查,切实强化接访人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接访工作的效率。着力打造阳光信访,最终达到化矛盾促和谐、解难事办实事、访民情增感情的目的。

自8月《制度》实施以来,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和群众参与接访21人(次),受理群众信访10件。(邹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