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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显成效
发布日期:2017-07-19 07:30:00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

 

云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各项信访举报工作机制,重点突出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提高信访举报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扎实抓好新形势下的信访举报工作。今年1—6月,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40件,同比下降21.6%

多措并举,不断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日常接待、信访举报登记录入等工作。对每天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属于问题线索的经领导批示后及时转办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程序办理,对属于下级纪检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及时转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督促予以办理,严格规范了信访举报处理程序和标准。对署名举报坚持做到有报必查,及时办理,按时办结。认真抓好每月15日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工作,严格按照制定出台的《信访接待日接访人员名单》和《云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现全年接访工作无缺勤,确保接待日工作有序正常开展。同时,继续抓好“五级联动”工作。每天登陆《云南省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查看各乡镇录入群众诉求情况,并严格按照《云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及时对录入不及时、超时未办结等情况进行督查。2017年以来,共录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1161件,现已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95.6%,目前无超时未办结情况。

领导重视,强化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委局领导亲自筛选、排查案件线索,对群众反映较为具体、可查性强的信访问题,实行委局领导包案调查处理。对重要的信访案件和线索亲自部署、协调,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对重要环节直接参与调查初核。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有效提高信访初核率。今年以来,云县纪委领导包案督办信访举报件共10件,现已全部办结。

压实责任,及时解决信访举报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乡镇管理的党员干部,县纪委监察局主要做好信访件督办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调查情况,对乡镇纪委报结的材料都严格按照《云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别由信访室、分管领导进行审核,保证报结案件的质量,对问题不清、调查有缺漏的问题提出意见或补充调查要求。对基层有关重大或疑难的信访案件,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出人员协助乡镇纪委做好信访案件调查工作。

完善机制,专项治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设立反映扶贫领域专项举报电话和专用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开,充分运用“云县纪检监察网”、“云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及“清风云县”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建立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机制,成立由县纪委牵头,审计、财政、扶贫办等部门参与的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小组,对各部门收到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分析,慎重甄别筛选,形成问题线索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抓好落实,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今年1—6月份,云县纪委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件,立案3件,受党纪处分5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4件,涉及人员6人。(李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