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采取巩固监督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巡查审核、督查督办等有力措施,助推“五级联动”工作持续发力。2016年以来, 共受理群众诉求1966 件,办结1953 件,办结率99.3%,满意率98.2 %。
平台建设达到“七有”标准。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设备、有制度、有台账、有投诉信箱的“七有”目标要求,不断巩固完善“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建设。建成覆盖10个乡(镇)118个村(社区)的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配强140名业务员、10名监察员,聘请联络员118名。并在群众诉求中心、站点加挂“群众诉求箱”,使群众诉求工作有人受理、有人落实、有人督办,实现群众诉求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反馈、统计、考核的科学化管理。
“五级联动”工作有章可循。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统一的群众诉求中心(站)工作制度、联络员职责、服务承诺、受理办理转办、请示报告、受理事项答复反馈、公开、监督等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受理、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流程,实行“程序式”运作。建立“季通报”制,每个季度对全县诉求信息任务完成情况和录入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对未完成任务、诉求信息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责成乡镇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建立考核机制,将五级联动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五级联动工作的受理、办理、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进行考核,使“五级联动”工作在受理、办理、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群众诉求录入内容提质。严格执行“日巡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管理,对诉求信息进行每日一次巡查。在确保完成录入任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录入内容审核把关,及时过滤超时未办、录入时间错误、内容不完整等质量问题,并建立巡查档案,及时提醒相关乡镇进行修改,确保录入的每一件群众诉求信息完整、文字表述清楚、处理意见合理。
群众诉求办理提速增效。采取电话督查、实地督查、发通报及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对诉求录入、超时未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规定一般诉求要在受理后1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在2个月内办结。通过电话提醒,杜绝监督平台出现超时未办的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甘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