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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向8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1-01-29 09:57:31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向市一中、市民族宗教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残联、临沧工业园区、临沧农校8个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代表市委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杨浩东书记在听取第十三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落实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并现场签收了反馈意见等相关材料。
  去年10月至11月,市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对市一中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市民族宗教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残联、临沧工业园区、临沧农校7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步对市民族宗教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投资促进局、临沧工业园区5个单位开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政治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据统计,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87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27条,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2条,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移交。
  从巡察情况看,专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存在“上热下冷”,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有差距,有的部门对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思考不深、学习不透、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发展思路不清。二是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重点项目配套资金监督不到位,有的项目推进进度缓慢,有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不够大。三是落实部门执法监管监督不力,面临的水、土、大气污染防治保护任重道远。四是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有差距,违法问题突出。
  常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二是党的建设缺失方面。落实单位部门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整改工作不严肃;部分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三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慰问金;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国有资产、资金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隐患。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指出,各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统领地位;要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牢制度笼子,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并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深刻反思、深入剖析、认真研究,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完善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向市委交上满意答卷。(杨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