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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四个坚持”确保巡察见实效
发布日期:2021-01-10 09:11:28    信息来源:耿马

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耿马自治县委始终坚持巡察问题导向,对标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以“四个坚持”为抓手,稳步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

坚持科学谋划,高位推动。县委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全力推动,将巡察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印发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计划;县委书记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推动落实有关重大问题;县委严格执行“三个汇报” 机制,及时审议巡察报告,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县委领导参与分管联系部门巡察反馈会议,亲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标对表对责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有效推动了巡察工作向上向好。

坚持为民务实,剑指基层。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人民群众反对什么、关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采取“巡乡带村”“直接巡村”方式对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做到“哪里问题反映较突出,就重点巡察到哪里;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巡察监督利剑直插人民群众身边,直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目前已实现了“巡乡带村”全覆盖。同时,选定部分经济体量大、集体“三资”项目较多、信访矛盾问题较为突出的村(社区)作为“直接巡村”对象,在第十、第十一、第十二轮完成“直接巡村”21个。发现村级问题584个,移交问题线索28个,涉及29人,立案8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

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坚持以乡(镇)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涉及脱贫攻坚行业的单位为重点优先开展巡察监督,围绕中心将乡村振兴、沿边小康村、美丽乡村、重点工程项目、“两违”专项整治作为机动巡察监督范围。截止目前开展13轮巡察,巡察乡(镇)9个、县级单位68个,发现并移交相关单位整改各类问题2351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643条,督促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5项,移交问题线索150条,涉及151人,立案39人,挽回经济损失349万元,清退违规资金307.91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着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同时对产业扶贫领域审计发现问题开展“点穴式”巡察,发现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坠底、落实政策措施不力、工作作风不够实、政策观念有偏差、制约机制不完善6个方面16个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巡察调研,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级各部门在服务企业方面存在的4个方面9个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服务企业,切实当好“店小二”,做到“政企一家亲”,使巡察监督护航营商环境,使更多企业到耿马“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合规合法,实事求是。始终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自觉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严守巡察职责边界,严格执行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的规定,做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严格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确保报告反映的问题都有事实支撑和定性依据,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赵成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