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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聚焦政治监督出实效
发布日期:2020-11-12 11:21:16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坚守政治巡察、做到‘两个维护’,关键就要检验被巡察党组织是不是用具体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临沧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说道。

据了解,自启动巡察工作以来,临沧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将常规巡察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围绕“三大攻坚战”的部署,开展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扫黑除恶和减税降费、生态环境保护等11个专项或机动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欠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推动临沧高质量跨越发展不够坚强有力等方面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完成了93个单位常规巡察,同步对56个单位开展了专项巡察或机动巡察,2个单位巡察“回头看”,率先在全省16州(市)完成了常委部门及厅级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巡察。

同时,该市紧盯被巡察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上存在的温差、落差和偏差。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严格按“三个区分开来”,该清退的清退、该处理的处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实际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账跟进,定期报送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前十一轮巡察共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2件,立案查处8件8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挽回经济损失3246.36万元,清退违规资金2794.91万元。

此外,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按时出席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工作反馈会并提要求,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以“保姆式”的服务加强巡前、巡中和巡后保障工作,把巡察主动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辨识度、贡献率、成案率。据统计,前十一轮共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问题210个,反馈问题3719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4378条,建立和修改完善《临沧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管理办法》《临沧市招商项目集体决策及责任追究制度》《临沧市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1864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同配合,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市纪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李华刚  蔡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