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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巡察利剑护航脱贫攻坚
发布日期:2020-07-06 09:15:35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2016年以来,共开展11轮巡察,派出32个巡察组对59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其中开展常规巡察49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0个,直接巡村1个,巡乡带村38个,发现并反馈被巡察党组织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问125个并及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向政府10个相关职能部门及10个乡(镇)提出意见建议25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进行组织提醒谈话5人,对1个党组织进行通报问责。”这是永德县5年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护航脱贫攻坚的成绩单。

永德县委巡察机构把脱贫攻坚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到早谋划、早部署,灵活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直接巡村、巡乡带村等方式,对脱贫攻坚行业扶贫部门、挂包帮扶责任部门以及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在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履行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地政治体检,通过发现并反馈问题、强化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20204月,永德县顺利通过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现零漏评、零错退、零举证、高质量脱贫20205月,云南省政府发布通知正式批准永德县退出贫困县。

开展常规巡察进行政治体检。在对49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时,对发现的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及时、帮扶责任不到位、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力度不够强、扶贫档案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反馈被巡察党组织,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限时高质量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化履职尽责。

开展专项巡察压实政治责任。对标对表中央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四个落实”“八看的要求,结合实际,对16个行业扶贫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以及政策项目执行、项目资金监管等情况进行巡察了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力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展对村巡察解决民生诉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指示要求,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解决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对39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期间,运用进村组召开群众会、上街设置宣传点、广泛发放宣传单,结合农村基层实际,采取院坝会”“路灯会”“火塘会等方式宣传扶贫领域惠民政策情况,广泛听取民意,畅通群众诉求,切实发现和推动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水、电、路等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的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赢得民心所向的大政治。(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