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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十二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53件 立案审查调查13件13人
发布日期:2020-07-03 08:51:32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监委

凤庆县立足基层实际,进一步细化巡察工作“三个聚焦”要求,盯紧县直部门党组、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履职情况查找政治偏差,防止监督内容发散、泛化。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县委先后12轮对70个县级部门和乡镇进行巡察,对122个村进行驻村巡察。目前共发现问题2282个,移交问题线索153件,立案审查调查13件13人,清退违规资金31.12万元,追回被占用专项资金和长期借款72689元。

“我们在巡察县直部门党组和乡镇党委时,重点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为民服务、廉洁用权情况,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12个方面内容来开展巡察。”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该县在对村巡察过程中,突出对“三大攻坚战”落实情况,“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扫黑除恶和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村“三资”管理情况等10个方面开展巡察,切实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在驻村巡察时,我们不打招呼、不定路线,村委会里的分析研究会、田间地头的田埂会、村民家中的座谈会成为我们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提到如何精准发现问题,提高巡察工作质效,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这样介绍。

该县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有关工作的协调协作,切实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正确处理好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整改和巩固的关系。

为确保巡察工作实效,该县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是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标检查。问题整改结束后,在网上如实公开整改情况,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以及又再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下发督促整改通知,责令限时整改,防止问题边巡边反弹。(杨成菊   罗永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