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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以“三个清单”强化村级巡察
发布日期:2020-04-27 10:17:44    信息来源:耿马县纪委监委

耿马自治县始终把抓实村级党组织巡察监督作为加强基层党内监督、纵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战略举措,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领域和人民群众热点问题,以细化制定“三个清单”为抓手,做好巡前准备,加强巡中指导,深入了解核查,促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推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

制定问题清单。针对村级巡察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明确目标方向,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分析梳理各村(社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拟定了《耿马自治县委村级党组织巡察监督问题清单》,梳理汇总村(社区)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4类23个常见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类22个常见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4类16个常见问题,作为开展村级巡察监督工作“操作手册”,坚持靶向发力,对标对表对位对责开展有效监督。

制定任务清单。制定《十三届县委2020年度巡察监督全覆盖任务计划方案》《十三届县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要点》,细化明确巡察目标任务,及时组织启动新一轮巡察监督,并实现了“巡乡带村”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全覆盖。2020年计划开展至少3轮巡察,巡察28个县直部门。同时,聚焦民生领域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选择人口规模、经济体量较大和集体“三资”管理、项目建设较多的村级党组织作为直接巡村对象,并根据有关情况对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巡察“回头看”。在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已完成直巡7个村(社区)的基础上,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村级专项巡察,把巡察监督“利剑”直架基层组织、直插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现“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目标,护航2021年村级换届顺利进行。

制定责任清单。根据巡察工作规范流程,按照“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三个阶段,将被巡察村(社区)、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和县委巡察组每个阶段需要开展的工作分别制定工作清单,列出被巡察村党组织责任清单14项、被巡察村党组织所在乡 (镇)党委责任清单11项、县委巡察组责任清单23项。通过责任清单的逐项落实,进一步强化各方协调配合,督促压紧压实责任,推动重点问题立行立改,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通过采取巡乡带村、直接巡察等方式开展村级巡察监督,共发现各类问题322个(其中: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270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线索52个),推动立行立改问题118个,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长期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人次,党纪立案12人,部分问题线索正在调查中,重拳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充分彰显巡察震慑、遏制、治本功效作用。(李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