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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以“三项机制”推动巡察善做善成
发布日期:2020-03-09 10:28:05    信息来源:耿马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耿马自治县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完善巡察报告、会商、评价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题发现、处置能力,推动巡察工作纵深开展。

进一步落实工作报告机制。进驻期间,巡察组坚持阶段工作、日工作情况报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让领导小组及时把握巡察推进情况。同时,坚持巡察组务会和日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指示要求,深入学习巡察政策理论、业务技能,总结当天的工作,分享巡察体会,分析巡察工作遇到的问题,对重要问题、重大线索,充分发挥各组员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工程、民生等专业领域特长,开展集体研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作风正、工作实”。

进一步实施巡察报告会商机制。促进组办协作,增强巡察工作整体合力,推动巡察工作效率、监督质量不断提高。准确分析把握问题,及时研判问题线索,形成重点突出、客观准确、言简意赅的巡察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谈话情况报告等材料,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报告之前,县委巡察组首先与县委巡察办会商,通过会商讨论,确保移交的每一件问题线索都有可查性,确保每一份巡察报告都能客观真实、精准尖锐地反映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情况,切实找准“病灶”开具“良方”,确保巡察实效。

进一步践行总结评价机制。巡察结束后,由县委巡察组对每位巡察干部政治、思想、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价,形成鉴定材料装入其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党组织识别、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以此激励巡察干部在工作中追究完美、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善勇善战、善做善成。2016年以来共提拔重用巡察干部12名。(赵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