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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情况反馈全部完成
发布日期:2020-02-28 11:45:3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2020年2月25日-27日,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四届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情况反馈全部完成。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本次反馈取消了原定的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反馈形式调整为向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并书面移交反馈意见及有关材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向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下半年,市委分别派出六个巡察组,第九轮对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党委、市司法局党委、市扶贫办党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原临沧传媒集团党委、市第二中学、市民族中学、临沧高级技工学校、临沧临通公司13个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同步开展美丽临沧建设专项巡察;第十轮对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市文化旅游局党组、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市民政局党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和市社保局7个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同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压茬对南滚河、永德大雪山、澜沧江、镇康南捧河4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开展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动巡察。市委巡察组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监督重点,综合运用“12+N”工作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线索,形成了强有力震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了巡察有关情况。

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聚焦职责使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浮在面上,不入脑入心;部分单位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程序不严肃、不规范,甚至违规决策;有的政治意识不强,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有的政治担当不足,履行部门职责不力,有的对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作出的“一决定两意见五方案”不传达不学习不研究,更没有贯彻落实。部分单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有的研究重大事项搞“一言堂”;部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工作违规,有的党务工作不严谨、痕迹资料造假;有的党员干部学风不正,学习心得网上下载、内容多人雷同、照搬照抄其他行业甚至外省的文章;部分单位干部选任工作不严谨,有的未按要求进行回避,有的长期从基层和下属单位违规抽调人员。部分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只对上不对下,内部考核缺失;有的“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以宽,信访举报多发频发;有的单位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茶、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违规报销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待费用等。针对“政治体检”查找出来的“病灶”,市委巡察组“对症下药”开出“处方”,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提出了整改建议。

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整改要求:一要突出问题导向,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实落地;二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按时报送情况,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约束,促进改革发展,为临沧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中肯具体,将照单全收、逐一认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小落到位。二是强化措施抓整改,制定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到人的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建章立制长期整改。三是明确责任抓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压实整改责任。四是严肃纪律抓整改,加强对落实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将进行严肃问责,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五是标本兼治抓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剖析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市委巡察办 周首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