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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志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1-18 22:56:21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市地志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314日至416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地志办进行了巡察。9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地志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增强领导地方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初,结合市地志办实际,制定了《市地志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市地志办2019年读书班读书活动方案》,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规定每月党组中心组组织1次学习研讨、每月开展1次读书班活动,每期明确1名同志交流发言。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学习研讨,切实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截止20191130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为重点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组织各类集中学习25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6次,观看教育视频4次,每名干部职工完成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的学习,并做好读书笔记。通过多形式的学习研讨,切实提高了党组班子政策理论水平,有效推动了地方志事业发展。

二是4月份修改完善《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的规定,每次会议都有明确的会议议题,党组对市地志办的重要工作、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研究决定“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严格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做到记录本专用,每会必记,且不漏、不错、不空。否则,对记录员按“工作失职”论处。

2.关于“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党组研究规定,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通知,不积压,立即拟办落实。重要会议、通知,需要迅速传达的,以不同形式立即传达到应知范围,一般的要求在3天之内办理完毕;对上级党委的要求,做到事事有办理,件件有落实和结果;对检查、巡察等反馈的问题,党组必须认真进行整改。

3.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位班子成员按规定,主动、如实向市委、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年内1名二级调研员家中操办丧事宴请,事先向市纪委报备。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利用“四种形态”,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把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长抓不懈,组织修订完善了《临沧市地方志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临沧市地方志办公室考勤制度》等,进一步激发了全体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动力,强化了敬业奋斗的意识,使干部职工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单位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44号)要求,除了在日常工作中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进行督察外,特别在“元旦”“国庆”“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召开会议强调市纪委纪律作风建设方面要求,提醒全办干部职工严格要求自己,防止节日“四风”问题反弹。

4.关于“政治意识不强,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

2019年,市地志办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一是建章立制。党组书记带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2019年度市地志办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及主体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地方志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纳入地方志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设立地方志微信工作群,分享时事新闻及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三是健全研判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一名二级调研员在7月份的党组读书班中就《什么是意识形态?怎么抓意识形态工作?》作了研讨发言;年内,市地志办干部撰写一般课件12篇,党课课件12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课件3篇),撰写心得体会12篇,撰写调研报告4篇,撰写理论文章8篇,向省市报送信息24条。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解决具体问题。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费日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将每月1日确定为党费交纳日,并自觉遵守。认真开展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行使权利义务,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范换届选举工作,党支部于10月份按时换届选举,选举中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班子始终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一项基本的组织制度和严肃的政治纪律,研究决定“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严格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严格党组会议记录,整治由于不认真记录,导致不能如实反映会议情况的情形,同意不同意、赞成不赞成都要记录在案备查。加强向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请示汇报,并邀请指导会议,接受日常监督和管理。2019年提拔2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2名科级干部的重要人事任免,以及出版印刷《临沧市志(1978-2005)》的重大事项,无论从研究采购金额、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到发布招标公告,全程都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监督,7月与中标出版公司签订合同后,立即将市志出版全过程的文字、图片装订成册,送纪检监察组备案。

3.关于“党组织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创新教育方式,做到学思并重、知行合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准备召开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准确把握会议主题,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四必谈”“六个谈透等要求开展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对照检查、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规范开展党支部活动,做好记录,确保开展活动有记录、有痕迹,资料真实。

4.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督促党支部履行职责,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作用,抓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把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作为党支部基础性工作,强化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7月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提拔使用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在选拔考核和职务职级调整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拟选拔任用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一历”、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内容,并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防止出现干部违规提拔、带病提拔。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做到了公开公平、风清气正。党组书记同新提拔的2名科长进行了廉政谈话,同时纪检组对新提拔和轮岗交流的4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在工作、纪律、生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提醒他们要尽职尽责、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印发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二是年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层层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签,班子成员和各科签,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和新的要求,对内部机构廉政风险点和个人岗位进行详细排查,建立了新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包括内设各科廉政风险防控表和各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四是开展廉政谈话。2019年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各科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3次,班子成员同科负责人谈话各2次。五是规范记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用专门的记录本,明确专人记录,不遗漏,不缺项。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制度,对20191130日止所有资产进行清理,逐项逐件进行登记造册,专人管理。二是严格出差审批,按规定结算住宿费,缴纳伙食费,出差费用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报销费用。三是2017年开始,市地志办已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进行出纳、会计核算,2018-2019年聘请诚信会计公司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务人员2名,专职从事出纳和会计工作,并同会计公司签订协议,手续完整。四是对职工借款、长期挂账问题,市地志办已聘请诚信会计公司对20071月至201312月的账务重新进行清理、核实,诚信会计公司于20191111日出具账务核查报告。报告查明:2006614日市地志办因工作需要与三门峡君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临沧市年鉴》彩页征集工作协议,协议约定:筹措的经费必须全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在到账总额扣除上税款后,甲、乙双方六四分成,即60%归市地志办,40%归三门峡君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7年和2010年三门峡君诚文化公司职工田某、水某先后借款共65000.00元,因当时聘请的会计人员处理账务时记入实付款(用借条做账),未按开票金额扣除借款来处理,导致田某、水某借款一直存在,长期挂账, 经查明2007年和2010年的销售彩页收入已按分成存入市地志办专属账户中,并可做调整账务处理,调整账务后借款为零。对2013年刘某借款5000.00元至2019年未归还问题核实情况:2013711日临沧市人民医院付《市人民医院志》终审费5,000.00元至市地志办专属账户中,2013926日刘某以打收条方式领取终审费5,000.00元。20139月会计根据收条记账,故刘某借款一直存在。整改工作中根据刘某所写情况说明和原市地志办领导签字确认,此款属刘某劳务费,按财务规定刘某于20191119日补开劳务发票来冲销借款,冲销后借款为零。五是2018年开始,市地志办已无提取现金情况,所有款项都从单位账户进行支付。六是制定了油卡使用制度,每次购买油卡时,由综合科负责人填写购物审批单,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由财务人员办理。2019年无大额充值汽油卡情况。七是督促干部职工办理了公务卡,出差费用用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报销有关费用。八是2013年至2016年补助办公室领导的通讯费共5116.05元(辉志仁1381.93元,庞云1599.71元,毕定龙2134.41元),已要求当事人全部清退,并由单位于2019109日上缴至市纪委账户。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2017年制定了《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临志党发〔20174号),对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严格进行了规定,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20179月,制定了《临沧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市志〔201726号),对公务接待的范围、程序、标准和纪律重新进行修改和强调说明,并印发各县(区)志办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市地志办公务接待管理工作。2019年,在此基础上,更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因公务活动需接待的,由综合科根据外来单位发出的公函(或电话记录)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汇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安排接待。对无公函(含电话记录)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不按程序审批的接待事项一律不予办理。公务活动结束后,财务人员或经手人如实填写公务接待任务清单,并由综合科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主任审签。公务接待任务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费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公务接待任务清单,并附原始单据,否则不予报销。2019年市地志办从严规范约束公务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截止20191218日,支出接待费用8916元,完成预算的34.96%,公车15540元,完成预算的54.53%,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每次使用公车之前,都按程序向公车平台报备,全年无任何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超标用房、公款旅游以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顶风违纪行为,自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959;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350市政府大楼5027),邮编:677099;电子邮箱1462871718@qq.com

临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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