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发现的这个问题比较有代表性,应当继续深挖一下,下阶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核实……”近日,临翔区委第一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在参加本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时,对问题定性及深入了解方向提出建议。
担任“不驻组副组长”的是该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质量,增强巡察监督力量,临翔区探索将纪检监察室主任“嵌入”区委巡察组担任“不驻组副组长”的监督新路径,通过信息互通、力量互助、成果互享,最大限度释放协作配合叠加效应,让巡察利剑更有震慑力、穿透力。
“‘不驻组副组长’不具体参与巡察业务,主要职责是巡前配合、巡中互动、巡后深化,重点参与问题线索分析研判。”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不驻组副组长”贯穿于发现、定性、移交、处置巡察问题线索的全过程、各环节,有效破解“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度不高,可查性不强”难题,不断提升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巡察进驻前,“不驻组副组长”充分发挥熟悉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的优势,及时向巡察组全面通报被巡察单位重要廉政风险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以及需要重点关注了解的情况,巡察组运用集中驻点、普遍开展谈话、查阅大量资料等优势,对“不驻组副组长”通报的“人、事、问题”重点关注,针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重要线索,及时与“不驻组副组长”沟通会商。
“纪检监察室主任在发现问题、线索办理方面经验丰富,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后,参与巡察工作更有灵活性和针对性,便于协助我们做好问题线索甄别,厘清深挖线索的方向。”该区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说道。
“不驻组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各巡察组工作一线,充分发挥熟悉问题线索优势,助力巡察组找准切入点,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同时,对研判后认为可查性较高的线索,整合力量收集完善固定支撑材料,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巡中即发现即研判、即发现即移交,形成有效震慑。
“以前发现的问题线索都是在巡察结束后移交,时间比较长,有些还要重新梳理,现在我们提前介入会商研究,问题线索可以快查快立快结,提高了查办质效。”在五届区委第十轮巡察中担任“不驻组副组长”的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说道。
在刚刚结束的五届区委第十轮巡察中,该区共选派4名“不驻组副组长”参与巡察工作,移交问题线索13件,精准度和可查性较建立“不驻组副组长”机制前实现较大增长。
此外,该区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在巡察整改阶段,“不驻组副组长”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联审巡察整改方案、开展巡察整改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联合督办,促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的深度融合。
“下步,我们将持续构建多方联动、互通互融、共建共享的立体化监督体系,增强综合监督质效,推动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刘 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