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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审“开路”纪检“跟进” 临沧探索“嵌入式”监督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4-05-09 09:32:38    信息来源:云县

“被巡察单位‘一把手’无故不参加巡察进驻动员会,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谈话提纲,这其中一定有更深层次的问题……”此前,临沧市在对11个市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个别部门领导不重视、不配合市委巡察的问题,市委巡察组充分发挥“纪巡审”联动监督的优势,对不支持、不配合巡察工作背后的根源问题进行深挖细查。

为深化拓展“纪巡审”联动监督成效,临沧市积极探索巡审“开路”纪检“跟进”的“嵌入式”监督新模式,统筹各项监督,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有效提高问题甄别率、案件突破率和问题线索成案率,持续释放监督融合叠加效应。

“巡审‘开路’,突出问题导向,纪检‘嵌入’,突出边巡边查。一方面,我们采取先巡后审、巡审同步、先审后巡相结合的方式,将巡察所需与审计所能紧密结合;另一方面,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步跟进,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靶向施策。”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以来,由市委统一授权,将市纪委监委5个监督检查室主任分别“嵌入”到各个巡察组任“不驻组的副组长”,参与巡察发现重要问题、重点对象的分析研判,通过信息比对共享同步跟进调查。巡察组根据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提供的调查情况以及审计调查组提供的审计信息,有针对性地再开展巡察谈话、查阅资料,提升了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和精准性。

“关于巡察组发现的项目监管不到位这个问题,建议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了解……”巡察期间,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主任作为“不驻组的副组长”,定期参加对口联系巡察组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议,对问题的定性及深入了解方向提出建议,对事实清楚、可查性强的线索“即研判即移交”,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边巡边移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初核或立案调查。

 “以往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有些达不到立案标准,仅作谈话了结或函询了结,监督检查室‘嵌入’巡察过程,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引用纪法条款会更加精准。”该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在“嵌入”巡察监督后说道。

此外,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在巡察中期深入巡察工作一线,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对立行立改事项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建章立制,促进整改及时落实、落地、落细,让群众第一时间感受到巡察成效。

“我们将持续深化协作配合,做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整改共推,针对‘纪巡审’联动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监督提醒通知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工作,将更多联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