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巡察机构的领导和指导督导下,持续推进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工作,深化探索实践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
坚持制度优先,强化机制贯通。2023年,凤庆县委巡察机构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工作情况,提炼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经与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共同研究,于2月6日制定印发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试行)》,坚持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贯通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巡前信息贯通,做实巡前通报。2023年以来,凤庆已经组织开展两轮巡察,每轮巡察进驻前,函请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提供被巡察党组织涉及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情况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就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或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充分用好已有监督成果,使巡察组有针对性地细化监督内容、制定问题清单,迅速找准工作主攻方向和切入点,提高了工作效率。第六轮、第七轮巡察期间对被巡单位近三年承办的25件人大议案建议、32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监督了解,通过存在问题分析被巡单位履行职能责任情况。
凝聚巡中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十五届县委以来累计抽调了5名县人大代表、2名县政协委员、14名乡镇人大代表参与巡察,加大巡察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巡中贯通融合,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着力提升巡察组综合监督能力。第六轮、第七轮巡察期间,巡察组累计与被巡单位41名县人大代表、7名政协委员、132名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和集体座谈,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形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清单,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问题进行印证了解,从政治巡察角度研判,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和廉洁用权情况。十五届县委巡察以来,累计发现问题2712个,移交问题线索42件,其中立案查处19件19人,成案率42.3%,巡察监督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用好巡后成果运用,强化系统整改。巡察撤出后,巡察组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主要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一体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将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情况向县人大办、县政协办进行通报,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重点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整改监督力量贯通融合,共同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系统整改、联动整改。十五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到期问题累计1735个,完成整改1630个,整改率93.9%,健全制度184个,清退违规资金11.8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09.36万元。(李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