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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四突出” 深化巡察整改实效
发布日期:2017-11-29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巡察办

 

凤庆县将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截止目前,已完成2个乡镇9个县级部门的常规巡察,1个乡镇脱贫攻坚的专项巡察。

 突出时效性,边巡边改。巡察期间,坚持快交快办,及时对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将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事项和问题,通过边巡边改,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切实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满意解决,在巡察中就形成强有力震慑。如:发现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全部整改到位,效果显著。

突出公开性,开门整改。公开反馈巡察结果。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形成专题巡察报告,按程序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后,通过召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会议和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巡察办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反馈意见上签字背书,作出表态,制订整改落实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积极发挥媒体作用,对被巡察单位反馈的同时,通过县电视台、凤庆纪检监察网、“廉洁凤庆”微信、凤庆网等平台,公开反馈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突出主动性,即知即改。在巡察中,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县委巡察办认真梳理,对所有交办事项和整改事项实行台账管理,逐项督办,逐项落实,逐项销号,督促被巡察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让群众满意。对共性的问题分析研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相关措施,督促全县各级各单位自查自纠、提前整改,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自查,未巡先改,通过这种措施,全县存在的共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有效推进巡察成果运用。

 突出严肃性,问效追责。巡察整改工作是政治任务,是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整改实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督查整改进度、适时组织回访等方式不断进行督导,对整改不力的单位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严肃问责。对交办事项整改进度缓慢,及时提醒,有效推动了巡察交办事项的办理和整改事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