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未硬化的责任主体是被巡察党组织,还是业务主管部门?一定要区分责任主体,搞清楚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所在,报告中列举的事例才能有充足的说服力。”
“你们组报告里出现文不对题情况,标题为‘班子建设有差距’,但列举的例子没有体现……”
这是近日五届临翔区委第六轮巡察“解析式”组办会商的场景。
为进一步增强巡察工作整体合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近年来,临翔区委巡察机构常态化实施“解析式”组办会商机制,巡察办和巡察组同向发力、同商共论,集体把好巡察报告“政治关”“画像关”“事实关”,着力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会商采取‘一对一’讨论研判模式,逐条逐项过筛。”该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重点围绕巡察报告是否体现政治监督要求,是否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三个聚焦”具体问题层次是否分明、摆放是否恰当,问题定性是否精准、是否有具体事例支撑等进行认真会商研判。
会商后,各巡察组按照“组办会商”意见建议对症下药,梳理汇总,举一反三,对照问题底稿,认真揣摩分析,对巡察报告进行再校对、再完善、再提炼,确保每一份巡察报告成为如实反映被巡察单位综合情况的政治“体检单”,巡察组认真履职尽责的“成绩单”。
“开展‘组办会商’,是巡察质量得到保证的重要载体,通过集体讨论、群策群力,我们提交的巡察报告质量更高了,汇报巡察情况时底气更足。”谈起该机制,区委巡察组一位组长这样说道。
此外,根据会商意见,各巡察组还对拟移交的问题线索逐条进行深入分析,重点从问题定性、印证材料入手,着重核实问题线索是否需要移交、定性是否准确、印证是否扎实,确保移交的问题线索价值高、佐证实、震慑强,巡察成果经得起检验。
“通过‘组办会商’讨论,让反映问题更实、定性问题更准,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打下坚实基础。” 该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一盘棋”思维,实现巡察机构整体同频共振、同步协调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刘珍 熊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