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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全市巡察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17-10-23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临沧市从去年启动市县巡察工作以来,历时正好一年,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巡察工作在探索实践中初显成效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充分彰显,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有效发挥。

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市委书记多次对全市巡察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推动解决巡察工作实际问题,成立市委、县(区)党委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察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力量,目前,全市共有巡察机构9个,核定人员编制37名,实有人员20名;全市组建了38个巡察组,建立巡察人才库398为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

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四届市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巡察工作。目前,市委开展了三轮巡察,共派出14个巡察组,完成了1个县、7个市直部门的巡察,正在对6个市直部门进驻巡察。8县(区)党委共派出47个巡察组完成对14个乡镇、33个县直部门的巡察,共发现问题518个、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81件,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问题33条,实现了市县巡察无缝对接,打通了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结果运用得到强化。将巡察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党委议事决策、处理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倒逼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管党治党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机制,查处了一批违纪的党员干部,整治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了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等问题,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委关注,群众期待。临沧市将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扛起责任,从严从实,扎实工作,以巡察监督实际成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临沧跨越发展、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杜群忠、蔡明宽、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