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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第三轮巡察利剑出销正风纪
发布日期:2017-09-18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近日,凤庆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深入县工信局、移民局、民宗局、郭大寨彝族白族乡开展政治巡察,深入腰街彝族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确保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懈怠,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巡察重点包括巡察对象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以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着力发现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独断专行等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作风霸道、欺压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问题,党务政务不公开、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及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等。

巡察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包括准备、动员、深入了解、形成成果、反馈移交六个阶段。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发放问卷调查表、个别座谈走访、受理信访举报、查阅相关资料、查询有关个人报告事项、列席有关会议、深入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为提高群众知晓率,拓宽监督渠道,该县通过凤庆报、纪检监察网、广播电视、张贴巡察公告等方式强化宣传,打通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通道。

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将实事求是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报县委巡察办,整改情况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干管权限和职责分工移交。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和部门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及时启动办理程序,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报县委巡察办。

巡察组不得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的礼品礼金,不得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整改责任不力,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整改问题敷衍塞责等情况,严肃追责,对典型问题实名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震摄。(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