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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四选”工作法 下足巡前“绣花功”
发布日期:2022-10-26 10:20:37    信息来源:镇康

为高效精准发现问题,彰显巡察利剑作用,镇康县创新“四选”工作法,做实做细做足巡前准备。

巡察对象“慎选”,巡察更显“针对性”。每轮巡察前一周内,巡察办以函的方式向县审计单位了解巡察全覆盖范围内已完成审计项目且问题突出的单位或履行经济责任存在重大偏差的领导干部,同时结合目前市委、县委中心工作开展、重大项目布置及上一轮巡察时间、“回头看”情况、社会舆论问题等综合性选择巡察对象,积极发挥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及时查找和纠正政治上的偏差,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巡察人员“精选”,巡察更显“专业性”。结合巡察对象特点、职能、领域,除了保证一定比率的纪检监察、组工干部之外,还有针对性地从“巡察人才库”“新提拔任用干部”中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巡察组队伍中,结合巡察组人员个人经验、业务专长等实际与特点,进行合理分工,使职责更加明确,更有利于发挥特长,以此增强巡察监督的专业性。

巡察清单“细选”,巡察更显“清晰性”。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始终,主动对接纪委监委、组织、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收集被巡察单位在纪律审查、信访举报、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集“政策、舆情、问题线索、基本情况、负面问题”为一体的《巡察细化清单》,并及时提供给巡察组。巡察组结合群众反映被巡察单位的一些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和初步“画像”,进而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和事,为巡察直击问题靶心,精准、快速发现问题奠定基础。

巡察培训“实选”,巡察更显“实用性”。坚持“凡巡必训”的原则,结合每轮巡察任务,对全体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充电”;培训老师均为有实战经验的“巡察老干部”,培训内容则围绕“巡察点切入、账务查看、巡察问题内容提炼、问题底稿制作、单机系统录入、档案归档”等有针对性地展开,进一步增强巡察干部“内功”,提高巡察干部对巡察工作定位、目标任务、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的认识,促使巡察干部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罗荣超  陈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