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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5-30 07:30:0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巡察。1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信息化建设在2018年度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及时研究确定2019年目标任务,报经管委会审议后及时分解下达到各管理部,实现各项工作良好起步。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机关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二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时修订完善《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支出管理规定》,规范支出管理,加强决策痕迹管理,全面记录决策过程;三是严格标准培养发展党员。通过接收安置退役士官已新增1名党员,2名优秀干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其中1名为副科级干部,正纳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二)关于“政治意识不强,执行上级规定自觉性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不折不扣执行好市委下基层缴纳伙食费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缴存基数标准。

(三)关于“抓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理论武装工作。认真制定学习选题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持续开展读书会活动,认真组织抓好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每季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2次,坚持学原文原著,班子成员结合实际进行研讨,提高学习效果;三是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基层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向市委报告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四)关于“政治担当不强,研究推动重点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高位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按照不低于10%增幅确定2019年目标任务。加大资金投放力度,2019年1-4月已发放贷款8.2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31%,资金使用率达83.45%,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64%,有力支持了民生需要和社会发展;二是突出重点加大扩大制度覆盖力度。在2018年新增缴存单位430个2.15万人的基础上,力争2019年新增1万人以上。围绕完成目标开展调研,为制定工作措施奠定良好基础;三是着力改善基层服务环境。积极争取启动双江管理部业务用房建设,已获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正在有序推进各项前期工作;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沉基层调研。深入挂钩点、缴存单位和管理部,围绕脱贫攻坚、企业困难和基层工作开展调研,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严实作风推进工作落实。

(五)关于“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帮扶责任。围绕脱贫退出迎检冲刺,先后分10批次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村凤庆县鲁史镇沿河村驻村定点帮扶,每名干部职工驻村开展工作都不少于2次;二是围绕促进挂钩村全面发展制定帮扶计划。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多次进村开展调研工作,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围绕做好脱贫退出“后半篇文章”认真制定2019年帮扶工作计划,推动挂钩村实现全面协调发展。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 关于“党建意识不强,党建工作需强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推动基层党建取得好成绩,中心党支部2018年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列为六个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之一,实现首批达标命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先进”等次;二是突出特色抓党建。增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的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党组织活动的实效性,力争把党支部建成住房公积金行业特色党建品牌;三是更加注重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坚持在一线、在业务骨干、在青年干部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目前已有2名一线业务骨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通过接收安置1名退役士官到沧源管理部工作,切实解决了沧源管理部党员空白问题,确保了中心基层管理部党员全覆盖。

(二)关于“党管干部弱化,队伍建设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在一线、在急难险重中培养、锻炼干部,发现、识别干部。待机构改革结束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按好干部标准逐步选优配强科级领导班子;二是把优化干部职工结构作为党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采取轮岗、交流、公开招考、选调等多种方式,逐步调优内设机构的人员结构。对个别青黄不接突出的工作机构在一定时期内优先研究解决;三是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支持职工通过考试等渠道提升学历层次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对取得任职资格的职工在人社部门核定编制内及时予以聘任上岗。年内已有3人实现晋升,5人提出考试申请。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严肃不够,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党章规范支部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利用“主题党日”和读书会,各党小组每月至少开展1次学习活动;二是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标准程序组织开展2018年度党组领导班子和县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以提希望代替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肯定性意见作铺垫,会议开出了“辣味”,开出了效果。党支部以党组民主生活会为标杆高质量开好2018年度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意见直指问题、见人见事,会议开出了效果;三是创新形式开展支部活动。启动利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组织学习党章、党规以及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征得上级党委同意通过微信方式解决基层管理部党员党费缴纳问题,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分析、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要求、同考核、同奖惩,并持之以恒抓落实;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年度廉政建设责任书》两种责任书区分开来,针对党员干部和非党干部分别签订;三是严格干部廉政报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填写廉政档案登记表,严肃填报纪律,严格审查把关,做到如实填报、准确填报、全面填报。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改完善了《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实现了风险点准、表述清晰、风险描述准确、相互内容对应;二是针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登记。按岗位职责和风险情况确定防控措施,实现不同岗位风险不同、措施不同,并在填写过程中加强审核,确保准确严谨;三是强化审计监督。2018年8月至10月接受了市审计局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5年以来业务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并抓好整改落实。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协调,争取进一步加大审计密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三)关于“公积金运行存在风险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已于2018年12月底组织系统验收,并建立数据访问修改审批管理制度和互联网服务渠道技术安全措施;二是加强贷款抵押凭证管理。严格落实双人保管贷款抵押凭证制度,加强随机抽查检查;三是加强岗位风险防控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审核把关,全面实施综合柜员制,前台实行“一窗通办”,后台相互制约,互为审核责任人,严防政策执行错误或骗提行为。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间对已发放的通讯费进行清退并按规定上交市纪委,立行立改,做到及时纠错纠偏;二是严格办公用房标准管理。在全系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面积超出标准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已全面整改到位。

(五)关于“财务管理规范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备用金管理制度。及时健全完善备用金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提取备用金,确保资金安全;二是严格财务票据管理。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办法,对支付手续费使用票据进行明确的要求,在支付给银行2018年度委托贷款手续费时均严格要求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对住宿费、差旅费报销票据的规范性填写作出了严格的要求,杜绝票据不齐或填写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机关工会经费管理。加强工会财务制度学习,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完善相关材料和手续,确保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45555;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25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677000;电子邮箱: lcszfg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