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临沧卫生学校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5-30 07:30:0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830日至2018930,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临沧卫生学校进行了巡察。20181228日,市委巡察组向临沧卫生学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经学校领导班子反复研究,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制订并出台《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学习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12号)、《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临卫校党发〔201913号)、《临沧卫生学校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14号)和《临沧卫生学校教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临卫校〔201910号),明确专人管理好学习台账。二是确定了学校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8次,主要内容除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各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外,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要求每次学习都要结合实际工作和个人岗位,用理论知识指导好实际工作。2019128日,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召开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整改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等内容。2019224日,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召开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学习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通过认真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分别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逐一进行发言。三是对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文章进行检查,要求全体人员立足岗位实际、结合工作实践再次认真撰写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结合个人挂钩帮扶永德县大雪山乡大岩房村贫困户的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对今后开展所有活动均严格考勤,并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

(二)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未建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学校领导班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是立即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校务会研究讨论相关议事制度,制订并出台《临沧卫生学校班子议事规则》(临卫校〔2018101号)、《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议事制度》(临卫校党发〔201823号)、《临沧卫生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制度》(临卫校〔2018111号)、《临沧卫生学校党政联席会议事制度》(临卫校〔2018110号)、《临沧卫生学校校务会议事制度》(临卫校〔2018109号)等五项制度,规范了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工作的议事范围、议事决策程序和议事决策监督机制。二是学校坚持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表态,明确了讨论党的事务时党总支部书记末位表态,讨论行政事务时校长末位表态制度和每次校务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均邀请两名普通教职工全程列席会议,并组织了全体党员、全校教职工进行学习。

(三)关于“领导班子抓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向全体教职工传达学习20181219日召开的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召开党总支部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2019年学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新形势下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新态势新要求,制订了《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2019年思想政治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临卫校党发〔201915号),坚持执行《临沧卫生学校中共党员与非中共党员教职工联系制度》(临卫校党发〔201830号),从抓好思想引领、抓好立德树人、抓好责任制落实、抓好文化强校、抓好机制创新等五个方面着力抓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做好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扎实抓好教职工理论学习,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等六项工作。三是党总支部书记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临沧卫生学校2019年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2019年度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四是在教职工中开展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实践教育活动,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和学生行为规范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升国旗仪式、学雷锋活动、五四纪念活动、七一演讲比赛等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等系列德育主题教育来抓牢师生的意识形态工作。

(四)关于“领导班子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不力”的整改情况

临沧卫校于20151028日被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三部委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6〕9号)要求,确保示范学校自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改办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学校为争取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向职业学院的转型升级进行积极努力。多次向市政府、市教育局呈报建设卫生职业学院的请示、建议方案,包括《临沧卫生学校关于长远发展规划的建议》(临卫校〔2015〕132号)、《关于组建临沧卫生职业学院的请示》(临卫校〔2016〕67号)、《关于呈报筹建临沧卫生职业学院建议方案》的请示(临卫校〔2016〕71号)、《关于呈报组建临沧卫生职业学院建议方案》的请示(临卫校〔2016〕72号)、《关于组建临沧卫生职业学院建设用地选址的请示》(临卫校〔2016〕97号)。通过努力,筹建临沧卫生职业学院已被纳入《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临政发〔2016〕68号)。目前,按照市委和市政府统一规划部署,临沧将新建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临沧卫生学校已被纳入统一规划建设中,学校正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建设工作弱化虚化”的整改情况

学校党总支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召开党总支部委员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了《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11号)、《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8号)、《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交纳党费日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9号)、《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10号)等制度。安排部署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党总支部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的制度》(临卫校党发〔201712号),明确每个党支部都由党总支部指派一名党总支部委员指导、督察开展活动。对开展党课、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次数不足的党支部支委进行约谈,要求支部书记作书面检查。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10号),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明确从2019年开始各党支部每月开展1党员活动日活动,要求各党支部将当月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的会议记录、图片、活动情况等相关资料报党总支部检查,确保党员活动日正常开展,务求取得实效。对活动开展较差的党支部将列入后进支部,并结合党建提升活动促使后进支部做出转变。党总支部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8号)、《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交纳党费日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9号),明确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费日,并对党费收缴、保管、上交的时限和人员做了明确要求。对不按规定日期收、交党费或几个月交纳一次党费的少数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党总支部收到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提出的意见后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学校党总支部2018年党建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实施方案》(临卫校党发〔201815号)的要求,认真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创建工作,通过努力,学校第一至第四党支部顺利通过临沧市教育工委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党总支部及时召开了总支部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文件的通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制订出台了《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3号)、《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4号)、《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6号)和《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7号)等制度。党总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深刻检讨反思,对第一支部和第三支部书记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指派党总支委员到各支部指导、督查整改工作,要求各支部彻底改变过去不重视资料收集、整理的错误做法,明确要求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做好记录,将相关文件、图片、影像、文字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各支部工作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加强对各支部的管理,让党总支部、党支部班子成员清醒认识民主生活会的意义,禁止将民主生活开成总结会和评功摆好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好人主义和民主生活会形式化的倾向,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深入思考,在保证学习内容、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党内组织生活的形式,提高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并要求对各党支部2019年组织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追究。

(三)关于“选人用人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的要求,立行立改,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解除王志琼同志培训鉴定处主任的聘任职务,下发文件《临沧卫生学校关于解除王志琼同志聘任职务的通知》(临卫校发〔2019号)。同时,负责干部人事的校领导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要求和需回避的情况等相关条例和规定,明确职责和风险点,凡涉及相关公务,均制定专项回避制度,并要求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并做好会议记录、留下工作痕迹。要求将整改任务中的回避制度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并形成长效机制,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及公务活动氛围。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封堵住人员招聘、选调选聘工作的漏洞。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紧缺人才招聘和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和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联系场地等考务工作。整个招聘过程均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坚决封堵住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严格规范招聘各项程序,杜绝出现人员招聘方面的违纪行为,学校制订并出台《临沧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笔试与面试评委管理规定(试行)》(临卫校〔20196号),加强对除事业单位招考外的由学校参与提供试题和评委的各类笔试及面试的公开招聘工作的严格管理,做到出题人封闭、试题密封、随机抽取评委并进行封闭等管理措施。同时,制订并出台《临沧卫生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临卫校〔20195号)公开、透明、公正选调工作人员,接收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四)关于“存在违反规定决策情况”的整改情况

1.学校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学校严格按规定将《临沧卫生学校超学时(超工作量)补助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对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后再上报,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对方案进行修订后及时将《临沧卫生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报请市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审批。经审核,学校于201812月收到《临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临沧卫生学校关于报批临沧卫生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临教联发[2018]59号)。学校将严格按照批复同意的《临沧卫生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

  2.针对违规审批操办满月宴的问题,一是审批领导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认真的反思,并作出了书面检讨。二是审批领导在临沧卫生学校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中作严肃自我批评并接受班子成员的批评。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事宜报批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审批操办满月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婚丧宴请。

(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学校党总支部一是认真梳理了该同志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程序。该同志于201310月参加工作,20164月申请入党,201611月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2017116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181110日预备期满。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订并出台《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临卫校党发〔20195号),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步骤,进一步完善了该同志入党的相关档案材料,现已将该同志的入党材料上报临沧市教育工委审核。学校党总支部将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深刻领会字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新常态,找准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到发展党员的全过程,使发展党员工作符合党章要求,制度、程序和标准规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学校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廉政提醒谈话工作方案》(临卫校党发〔20189号),即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成员谈话;学校领导与分管部门中层干部谈话,每学期谈话一次,凡出现教职工和学生不良反映、履职不力、违规违纪、精神不振、出现矛盾等情况必谈;工作变动、遭遇挫折、生活有困难必谈;干部提拔任用之前必谈。一是学校党总支部负责同志对廉政提醒谈话人应谈而谈不足和谈话记录不全的同志进行约谈,并对谈话记录进行检查,确保廉政提醒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认真履行党总支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持续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提醒谈话、诫免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个并重的工作方针,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确保领导班子清正廉洁、教职工队伍廉洁从教、学生敬廉从尚。

  2.临沧市卫生职业教育集团是临沧卫生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申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必须组成职教集团的要求,由临沧卫生学校牵头、邀请市内相关教育和医疗卫生单位,于20143月组建,并按要求向云南省教育厅和临沧市教育局报备审批核准后成立。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是临沧市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学校处级领导不再担任职教集团任何职务。二是及时将《申请组建临沧卫生职业教育集团》请示上报市民政局,于2019214日收到《临沧市民政局关于<申请组建临沧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经审核,临沧卫生职业教育集团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属于民办非企业范畴,暂不适合登记。

(二)关于“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的意识不够强、担当不足”的整改情况

1.学校认真研究,制订并出台《临沧卫生学校学生管理全员挂钩帮扶制度(试行)》(临卫校〔201914号),明确目标责任管理机制,落实班主任负责制,学校与全体班主任签定学年目标责任书,明确学生管理目标责任,严格考评奖惩。坚持教职工全员管理责任制,相关任课教师和教职工在各有关班级中细化具体责任、挂帮学生,同时签定挂帮学生管理目标责任书,形成一个以班主任为核心,保障学生巩固率的管理合力,切实落实教书育人的责任。建立校领导、中层干部分工帮扶制度,班子成员分工帮扶到级到班,全面挂钩,具体领导,捆绑考核,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机制。健全自动退学、劝其退学报告制度。任何情况的退、转、留都要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报告立档;坚持家校联系制度。每学期都要求班主任对本班每位学生家长至少联系一次,对重点学生分类管理,重点联系,及时与家长沟通。二是完善决策环节,建立健全违纪学生处理工作制度,制订并出台《临沧卫生学校学生违纪处理补充暂行规定》(临卫校〔201913号)。对学生发生的违纪事件,由班主任、政教处、保卫处、教学处查证,经核实后由政教处按要求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学校给予处分,学生受处分前和处分之后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以便配合教育。对多次严重违纪拟给予劝退或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须报校务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完善学生申辩和申诉程序,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充分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做出后,由违纪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将处分决定送交学生本人及代理人,须有学生本人或代理人签字。受处分学生及代理人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诉,经学校调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撤销处分。

2.加强服务学生与教育学生相结合,按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要求,学校修订完善《临沧卫生学校校产维修维护暂行规定》(临卫校〔201911号),通过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遴选了两家专业维修维护公司对学校宿舍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在学生宿舍公示《维修物品价格清单》,对学生损坏公共物品由学生或家长恢复原状。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学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的实施细则修订了《临沧卫生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临卫校〔20194号),制订并出台《临沧卫生学校经费报销管理办法》(临卫校〔201912号),对公务接待账目和办公用品采买清单进行清理,要求相关经办人员、审核审批人员作出情况说明。财务部门对公务接待、物品采买等原始凭证将严格按照《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及《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核,坚决杜绝将无公函接待、非公务活动接待纳入接待范围、超标准接待、超员陪餐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购买土特产及烟酒等物品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接待事前有公务接待审批单,事后有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务接待有两单:公务接待任务清单、费用报销审批单),严格执行物品采购经费支出报销审批单和项目报批单。

2.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学校认真自检自查,对违规发放的节日慰问费全额收回,要求领取2013年节日慰问费的115名教职工,包括已退休人员、辞职人员全额退回,已于2019130日前已如数全额退还学校财务室,共清退金额为737200元。学校已于201610月和11日将2013年和2014年发放或报销的电话补助全额收回(市委巡察前学校已自行整改)。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建立健全学校报销管理制度,制订并出台《临沧卫生学校经费报销管理办法》(临卫校〔201912号),并严格执行报销程序及时限,经费支出严格签字审批手续。认真清理采买账目,要求相关经办人员、审核审批人员作出情况说明。严格按照《临沧卫生学校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填报《物品采购经费支出报销审批单》和《物品采购项目报批单》,财务部门对所报销的原始凭证,一律经过原始凭证审核,费用报销审批后方可支付。单位应急事项,无发票的一律经过事前报批,事前报批单由分管领导、经办科室领导、经办人签字方可,无报批单一律不予报销,事后补充费用审批报销单及发票不能跨月。严格审核对外支付业务,发票开据方、合同签订方、实际收款方三方是否一致,若一方不一致,一律不予支付。

2.学校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相关制度,规范物资采购程序。为切实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由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研究讨论并征求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制订并出台《临沧卫生学校物资采购实施办法》(临卫校〔2018127号),作为今后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的工作指南。同时,为加强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建设有关各方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让学校物资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廉洁。一是经学校对2017年网络设备采购供应商情况认真核查,因学校网络改造需求,2017124日,经校务会研究,同意购置1台核心万兆路由器和1台万兆核心交换机,要求按规定报批。20171220日市财政局采管部门批准采购,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于20171222日向临沧万莲科技有限公司、临沧市文鑫科技有限公司、临翔区中正电脑耗材经营部三家公司发送了询价函,三家公司均回复参与询价。按照询价函的规定,询价活动于20171226日下午1700分在临沧卫校会议室进行。截止到20171226日下午1700分递交询价报价的有临沧万莲科技有限公司、临沧市文鑫科技有限公司,其中临翔区中正电脑耗材经营部放弃报价。由于时间紧急,经询价小组成员商议,认为剩下两家供应商也具备一定的竞争力,故对递交询价报价的两家公司进行了询价采购,最终确定临沧万莲科技有限公司为供应商。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透,对政策把握不严,违反了采购工作相关规定,学校责成采购工作小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整改,制订并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临沧卫生学校物资采购实施办法》(临卫校〔2018127号)。今后,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采购管理部门的文件精神,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二是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签订程序及手续。《临沧卫生学校物资采购实施办法》(临卫校〔2018127号)出台后,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更加规范的开展采购活动。201915日,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召开询价会议,以学校三号宿舍楼改造工程为标准,严格按照询价程序,遴选出第一和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负责该工程的改造,同时,学校与第一和第二成交候选人签订了2019年学校零星工程修缮协议。即2019年所有零星工程修缮均在两家中任选一家,从而更加规范程序。同时,要求总务处做好每一次修缮的施工协议和记录,完善痕迹材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892;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令社区西河北路181号临沧卫生学校办公室,邮编:677000;电子邮箱:lcwx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