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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农垦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5-29 07:30:0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30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垦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垦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农垦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切实加以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临沧市农垦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动议增开党组会议,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决策,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2018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2019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15)。二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坚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会议纪要制度。

二)关于“群众工作能力不足,对三个代管企业监督理不力”整改情况

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通〔2018〕3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权国资委对临沧市安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28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临政发〔2018〕53号)精神,2018年12月5日,由市国资委主持,市农垦局与市城投公司签订了企业脱钩划转协议,将临沧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农垦双叶机械厂、临沧农垦茶叶公司3户企业划转至市城投公司。今后,企业经营管理由临沧市城投有限责任公司承接负责。

(三)关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这一问题主要是针对“给予干部到企业任职期间岗位补贴”问题。其基本情况是:2011年3户企业下划属地后,根据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规定,经局班子研究委派工勤人员为企业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岗位补贴对此,局党组班子再次在党组会和职工大会就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有关政策进行深入学习,并形成责任清单,明确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做好当事人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并对违规发放的补贴进行清退上缴。

(四)关于“代管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不突出,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根据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权国资委对临沧市安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28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临政发〔2018〕53号)精神,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了《临沧市农垦局所属3户企业脱钩划转方案》,同意将市农垦局所属3户企业“三供一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移交划转至临翔区凤翔街道圈掌社区。今后,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党组织关系由临翔区凤翔街道圈掌社区承接管理。

(五)关于“对代管企业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的整改情况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临沧市农垦局所属3户企业脱钩划转方案》,3户代管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及党组织关系由临翔区凤翔街道圈掌社区党总支承接。今后,3户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建工作由临翔区凤翔街道圈掌社区党总支承接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工作,局党组将其列入局机关重要工作统筹安排,明确了基层党支部检查指导工作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坚持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党组织书记亲自上党课制度,并一以贯之严格落实。

(六)关于“职工住宿区普遍存在私搭乱建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再次组织机关干部进一步学习了《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临办发〔2017〕77号)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局主要领导多次在党组会、机关干部大会强调并督促此项工作。二是形成责任清单,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抓好违建拆除整改,分管领导曾3次召集涉及的6名干部职工进行动员宣传和督促,并与当事人签订违建拆除承诺书,限时拆除,6名涉及违建的干部职工全部整改完毕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形式轻实效”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直面问题,立行立改。一是及时研究制定了《中共临沧市农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坚持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原文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参观学习与专题研学相结合,以领导带头学促进干部广泛学丰富学习形式,突出学习重点,在确保学习实效上下功夫。二是按照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学习部署,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农垦局2019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履行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制度执行。一是局机关党支部始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2018年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 12次,党员大会12  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  次;2019年以来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4次)。二是始终坚持落实好“党费日”制度,每月1日按时缴纳党费。三是围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档案痕迹管理,推动基层党支部工作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局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已通过市直机关工委验收并授牌)。同时,按照《临沧市农垦局所属3户企业脱钩划转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国资委党委完成企业在职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反馈意见指出,“市农垦局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工作交流多、思想交流少,力度不够、辣味不足,班子成员之间批评意见均以工作建议为主”,针对这一问题,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了反思,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围绕中央规定的3个方面和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班子及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联系本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找准找实自身问题,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会中,在自我批评的基础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开诚布公、直截了当,做到了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得到了督导组“有一定辣味”的评价,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目的。会后紧扣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扎实开展整改。

(四)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部分干部长期混岗”的整改情况

市农垦局下划属地管理后担任代管企业利通公司的法人代表属公务员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违规兼职。根据临沧市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临组发〔2013113号)精神,2013年10月临沧市农垦局以临垦党组发〔2013〕17号文件免去其违规兼职的法人代表职务,同时,经局党组研究选派机关唯一一名非公务员的工勤人员(驾驶员)任代管企业负责人,基于这一情况,经局班子研究由一主任科员兼任局机关驾驶员。2018年12月5日,市农垦局与市城投公司签署协议3户代管企业划转市城投公司,2018年12月7日,局党组即研究将原代管企业负责人调回机关从事驾驶员岗位,全局已无干部混岗情况。

(五)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台帐缺失,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上抓落实。2018年7月,局机关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按期完成换届选举,选好配强了支委班子,夯实了工作力量。二是在强化业务培训上抓落实。基层党组织班子配齐后,局机关党委及时组织培训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等,打牢了工作基础。三是在督促检查上抓落实。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安排,制定市农垦局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党建目标责任清单,建立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制度,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实落地,促进工作台帐资料进一步完善,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要日程,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年初(2019年1月)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事宜,安排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适时更新和动态强化宣传廉政文化理论和知识。三是坚持好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充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这一利器,时时提醒,时时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真正形成常态。四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切实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

(二)关于班子成员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察组进驻市农垦局开展巡察后,指出局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指出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也深刻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肃性并迅速9月对原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整改后局长办公室使用面积为22.5㎡,2名副局长办公室均为17.6,符合办公用房规定。

(三)关于党组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付了事的整改情况 

一是年初(20191月)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坚持深入学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造假”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农垦局党组议规则,固定了党组会议秘书,明确办公室一名同志为党组会议秘书,专人专门负责党组会议纪录。二是坚持会议纪要制度,并由主要领导审签(2018年以来形成并印发会议纪要15期;2019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15次,专题会议3次,均形成并印发会议纪要,其中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纪要1期)。三是开展了一次专题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党组会议秘书、原记录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谈话,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意识。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关于“干部职工出差在已派公务车的情况下还报销市内交通费”和“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及“重复发放综治维稳奖金的具体问题,局党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以及《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机关事业津贴补贴政策等,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迅速整改,及时清退违规报销交通费80480元和综治维稳奖金8400元,并如数上缴。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坚持公务接待审批程序,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对无公函(电)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公务接待;接待程序和标准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接待工作严格按要求执行标准和陪餐人员。2019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没有违反规定接待情况。

(六)关于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财务知识、财经纪律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临沧市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零星采购及时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办理手续,2019年以来,市农垦局的采购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767;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园林路12-43号市农垦局办公室,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csnk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