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原市农业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5-28 07:30:0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830日至930日,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临沧市农业局进行了巡察。1227日,市委巡察组向临沧市农业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的整改情况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必行,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以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廉政工作;三是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对廉政风险信息采集、风险信息分析、风险预警发布、风险防控考核等方面作了规定;四是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完成后,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人人参与,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

2.落实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工作部署不到位。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局党组班子、党组书记、机关党委、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和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支部围绕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了专题整治。

3.党的领导意识不强。进一步突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出台了《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履行行政职能议事决策规则》,为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

4.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二是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重大事项报告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和《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制度》,修订完善了《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用制度管理。三是责成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自行制定的《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关于执行〈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临农技发〔201424)予与撤销,对违规报销误餐费资金136880元,全部清退。

(二)关于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的整改情况

1.党组行文不规范,存在以行政发文代替党组文件。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强化公文处理,严格规范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的行文。今后凡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或市农业农村局名义行文的,必须提请局党组书记或局长审定签发。

2.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会议记录。

(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进一步强化管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干事担当、环境优美的管理氛围,努力创建精神文明单位。

2.对市委书记杨浩东同志在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临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临沧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没有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也没有在班子成员中传阅。局党组于20181229日召开2018年第十五次党组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主要精神、市委书记杨浩东同志在2018年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临沧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及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主要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党组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二是确保党组“一把手”的第一责任落实到位。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把树导向、管方向作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敢于担当,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地站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三是确保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单位意识形态负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加强对分管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落实。

3.关于理论学习走过场,心得体会相互抄袭,应付了事的整改情况。为严肃政治理论学习,机关党委于219日召开支部书记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支部对涉及理论学习走过场,学习心得体会照抄照搬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重新学习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学习制度》。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党组会议不严肃。为规范党组会议的严肃性,制定了《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规则程序进行,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2.党组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有差距。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待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党组书记再发表个人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或决议。

3.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超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前将会议议题材料送达党组成员手中,让党组成员提前熟悉、思考议题。强化民主意识,班子成员正确履行民主权利,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上党组成员要积极发言,充分发表意见,讨论不充分、意见不集中,不作结论性决策。

4.党小组会议记录造假。认真执行《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和党员履行义务的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导检查,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19125日市农业局支部委员会对党小组会议记录造假的党小组长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造假党小组组长作出书面检查,坚决杜绝敷衍造假情况发生。

5.机关支部会议签到造假。2019219日,机关党委副书记洪宗梅同志对各支部书记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痕迹管理。

6.党员岗位履职缺失。对《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农技发〔20185号)予以撤销,并成立了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

(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虚化弱化的整改情况

1.下属党支部工作制度不符合规定。2019219日,机关党委召开各党支部书记会议,要求各党支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

2.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不规范,痕迹材料缺失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档案痕迹管理。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制定了《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督导工作方案》,强化对局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督导。

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2019219日,中共临沧市农业局机关委员会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严格进行评议考核。

5.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全面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评星、一年一登记”,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6.组织设置不合理。局机关党委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对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的迅速进行调整,对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农机安全监理站党支部、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党支部撤销支部委员会,按照规定重新选举党支部书记。

(三)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未执行回避制度。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与人事科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工作行为,严肃人事纪律。

2.长期抽调下属事业站所人员到局机关,抽调时间超过1年的有14人,最长的超过8年。待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三定”规定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优化人员配置,规范抽调人员管理。

3.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培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工作。201810月机关党委组织对申请入党的5名同志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对符合条件的4名同志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干部监管不严。制定出台了《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

2.对“四种形态”学习理解把握不够,运用第一种形态真抓真管方面有差距,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制定出台了《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供了制度保障,从而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

3.对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痕迹资料管理不严。严格工作程序,强化痕迹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宴请报告痕迹资料管理。

4.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制定出台了《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履行“一岗双责”。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

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制定了《临沧市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临沧市农业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临沧市农业局关于规范局机关经费支出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农业局关于严格执行缴纳市内交通费和到基层公务出差缴纳伙食费的通知》,于2018925日开展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专题培训,2019217日至19日组织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举办的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二是严格执行《临沧市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基层开展公务活动缴纳食宿费规定》(临办发〔201486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缴纳市内交通费和到基层缴纳伙食费的补充通知》(临财行发〔2018442)文件精神,及时下发了《临沧市农业局关于严格执行缴纳市内交通费和到基层公务出差缴纳伙食费的通知》(临农发〔2018554),要求干部职工到基层开展公务活动,明确2018121日起严格执行缴纳交通费和伙食费制度。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整改情况

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有两位同志分别在20135月、7月各乘坐1次飞机头等舱,报销费用3980元。201921日,两位同志超经济舱标准费用部分已清退,清退资金2220.00元。

今后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49365;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2号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677099;电子邮箱:lcnyjgd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