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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原中共临沧市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5-28 07:30:0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830日至93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党组进行了巡察。12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2019122日办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认识;二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研究制定了《中共临沧市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办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三重一大”必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时将开会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前2通知其他党组成员,进行充分酝酿;三是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对档案记录管理粗心、不认真的涉事人员作了批评教育,并明确党组会由党员专题记录;四是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2018915制定下发了《临沧市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关于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工作计划》,从9月份起,要求按月上报项目实施进度。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要工作任务。坚持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并2019121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1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二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临沧市发展生物产业公室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申、强调每位党组成员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必需报告个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强化和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2019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每年开展不少于8次集体学习,发言必须有主题研讨,有发言提纲。

(三)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重点项目按月上报制度。加大项目的监督、指导及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健立建全项目一月一上报制度,同时加强作风建设,适时深入重点项目一线,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深入八县(区)检查指导和调研,把各县(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后经多次催办督办,相关责任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各县(区)的实施意见现均已上报备案。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好临沧市茶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三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流失损失,确保保值增值。对市茶叶科学研究所20066月起将原茶科所的办公楼、仓库和茶叶基地租给市茶科所1名事业干部进行茶叶生产销售,欠交承包费、名称使用费和水电费除收回已经代支的水电费、应交税金外,已全额上缴财政国库。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调整并新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坚决杜绝非党务工作”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工作痕迹管理工作,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对党支部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承担记录、负责痕迹档案的相关人员作出批评,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分别作出了检讨;三是自2019年起,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规范做好记录。分别于2019年1月21日、2月18日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会议;1月29日、2月14日召开了党小组会议;2月14日、2月18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并于3月22日由党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在召开的党支部委员会议和党小组会议上,强调要求党支部委员会要加强对党务知识、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了解和熟悉;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中要努力做到既注重程序和形式,又注重质量和效果;四是对所涉党员心得体会文章存在抄袭人员作了批评教育,强调要端正学风、端正文风,党员个人的心得体会文章撰写必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深入思考,杜绝网上下载和照抄照搬,今后党员的心得体会文章党支部委员会必须严格审核把关。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201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已按规范要求以党组文件请示召开明确指定1名党员专记录,会议记录和个人发言材料均以同志相称;二是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交心谈心、自己查找、相互提醒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党组和个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征求意见形式,走过场;会前问题谈透,互相批评敢揭短、有“辣味”,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坚决纠正以往少数党组成员重视不够、批评不严、敷衍过关的错误思想,增加“辣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目的,进一步增进班子团结,提高班子战斗力,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已体现出批评的力度和“辣味”。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针对把党组研究的事项记录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记录笔误和材料归档不认真等责任人员作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二是全面清理借调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原借5名市茶科所事业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今后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及副处级非领导干部、分管领导与分管各科负责人、各科负责人与各科干部签订201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深入分析查找设机构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4,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6条,切实增强各科和个人的自律防范意识,形成人人是主体、个个有责任的防控工作格局;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主要领导与党组成员及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谈,每年谈话2次;党组成员加强对分管职能科(所)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每年与分管联系科(所)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同时,坚持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组织开展了干部提醒谈话。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班子成员和抄袭的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强调要求提高自觉性,做老实人。2018年度人个重大事项报告没有类似情况的发生;四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坚持抓早抓小,从严肃工作纪律做起,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六项纪律”。根据相关工资政策规定,已扣发了所涉同志对应的基本工资及津贴,暂停办理2017年、2018年的工资正常晋升。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156号)精神,该同志于2018年12月28日向市茶科所正式提出了离岗创业申请,目前,市茶科所根据该《通知》精神,正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办理中。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201914日致函市茶业协会将不再代其管理车辆,并于当日办理了移交手续;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市委“十不准”的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坚决杜绝公款购买土特产;三是严格执行《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督促要求市茶科所克期整改,经进一步核实,20131月至20143月,累计向个人报销通迅费5707.34元,所报销的通讯费5707.34元于201913日全部收回。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对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自行购买电脑、扫描仪、办公桌、沙发等办公设备,涉及资金241440,已如实登记在我办固定资产帐务中,并核实到个人。在机构改革中,按照要求将所有登记在我办帐务的固定资产如实移交新组建的单位,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今后凡涉及政府采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采购审批程序,杜绝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而自行采购的情况发生;二是已对《临沧市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机关管理若干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整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在新的部门、新的岗位,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部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的守土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二是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对长期坚持的措施,夯实责任,坚决杜绝老问题,防止出现新问题。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干部职工群众的检验。

三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43610;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2号市农业农村局,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clsspk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