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中共临沧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5-27 07:30:0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831日至93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巡察。12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老干部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针对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修改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每年至少开展8次中心组学习活动,每次学习活动有1个详细的方案、有1个明确的主题、有1至2名中心组成员作主题发言”的要求抓好中心组学习。修改完善了《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干部夜校、例会学习等方式,抓好干部职工学习,确保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体学习、每次学习都实行严格的考勤、每名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岗位每年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2018年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集体学习12次,干部职工撰写理论文章17篇,2019年1至2月,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次、集体学习3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学习效果得到较好提升。

)关于议事规则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针对议事规则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的问题,局机关重新修订了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制度,市干休所重新修订了所长办公会议和所务会议制度,对相关会议的参会范围、议事决策内容和相关程序等作了明确界定,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从源头上杜绝议事和决策不规范的情况。

(三)关于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2019年以来我们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干休所建设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根据第三方审计结果和由此形成的解决方案,加强与当事方沟通协商,加大执行力度,稳步妥善处理。截至目前,遗留问题已按照既定方案妥善解决,干休所已向施工方支付了工程尾款,并要求其2月28日前交还所占用房屋,施工方交清了历年拖欠的房租费和水电费。干休所对此事进行了深刻反思,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工程招标、建设、验收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此为戒,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职工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我们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严格、规范召开了2018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目的,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目前,正在做相关准备工作,计划在3月中旬前分别组织召开好局机关党支部和干休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突出抓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规矩和常态。

(二)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们按照“三定一报备一纪实”的要求,认真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按照“有会议通知、有签到册、有会议记录、有图片资料、有会议决议”的要求,规范组织召开好每一次会议,确保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认真研究确定会议主题和内容,推动党员大会以学习为主向以讨论研究党内事务为主转变,确保每次党员大会都至少讨论研究1项党内事务。严格区分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会议,坚决杜绝以干部职工会议代替党员大会的现象。2018年共召开支委会14次、党员大会17次、讲党课4次,2019年1至2月份,召开支委会2次、党员大会2次。

关于党员日常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针对党员日常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我们修改完善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了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照党员自评、支委会初评、党员大会评定的程序做好积分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党员个人每月申报1次、支委会每月初评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进行1次测评、年终进行评定。目前,已按新修订的办法,规范组织开展了2019年1月份积分申报和初评工作,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抓好积分结果运用,有效发挥积分制管理在党员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关于存在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情况的整改情况。干休所党支部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问题,修改完善了《党费收缴及党费日制度》,明确要求在职党员严格执行每月上班第一天及时足额缴纳当月党费的规定,要求离退休党员按月以适当方式缴纳党费。支部及时测算党费数额,做到应收尽收,按季度上缴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1月和2月的党费已按相关规定规范收缴。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要求没有履行好的整改情况。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要求没有履行好的问题,我们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密切配合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健全完善监督网络,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突出抓好预防、提醒,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好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2018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了2次廉政谈话,今年计划在3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谈话程序和相关记录,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局领导班子成员上下半年分别与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至少各开展1次廉政谈话。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和违规发放通讯等问题,我们坚持边查边改,一方面,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一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改完善了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中做到“有公函、有方案、有清单”,从严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杜绝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2013年以来的财务账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了财务行为,清退了违规发放的资金。

(三)财务管理混乱,存在监管漏洞的整改情况。针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局机关对经费支出审核审批不严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不到位局机关借款处理不规范,未及时对会计账务进行处理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局机关、干休所和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做到所有支出都有正规票据、有物品清单、有明确用途,严格实行经办人、财务人员、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二是修改完善了老年大学报名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收缴手续和票据使用工作,消除了管理隐患。三是做好局机关2018年会计业务工作,及时规范处理好新产生的会计业务。四是建立了财务监管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每季度对干休所、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财务工作情况进行1次检查,局班子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财务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年选派一部分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纪律、法规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319;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南屏南路6市委办公楼5楼市委老干部局,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clgj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