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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5-27 07:30:0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30日—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党校进行了巡察,1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的问题。重新调整班子分工,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并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使各科室(中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领导班子对科室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的问题。校党委对负有责任的科室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和轮岗处理。

(二)关于“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校分管领导召集办公室和党总支委员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不断提高办公室和党总支委员会工作人员提高办文质量和水平,重叠使用的发文字号已变更处理,党支部发文落款日期混乱已纠正。

(三)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弱化”的整改情况。2018年9月13日党校向市政府报送了《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关于党校原资产移交的请示》,9月20日市政府办牵头会同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共商移交事宜,2018年10月25日与国土资源局收储中心签订了移交协议,2018年11月市委党校、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现场勘界,指认国土四至界限和房屋实物资产,正式进行了实物资产移交工作,2018年12月3日市财政局对房屋资产已进行核销。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强化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规范会议记录。二是2019年校党委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分别组织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两次集中学习,做到有准备、有发言、有研讨、有上报,使学习真正取得成效。三是提高对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对巡察中三次中心组学习没有交流发言内容重新组织了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班子及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打下坚实政治基础。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直面问题,不铺垫不谈成绩,充分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批评不护短,见人见事见思想,不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得到市委督导组负责同志的高度评价。

(三)关于“党委抓党建工作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工作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委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党校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布置党建工作,将落实党建各项制度要求列入党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验收,每年党委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2019年11月底以前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党总支每季度由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每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激发党员和群众党的意识。2018年已有2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其中1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创建规范化党支部,2018年行政后勤支部、教学支部通过了市直机关工委的检查验收。四是校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建立内部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五是在规范化建设基础上,按照“有党校特色和亮点”的要求,制定《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心打造我校基层党建示范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以典型示范培育党建特色。强化基层活动阵地保障, 按照有固定场所及设施、有明晰标识、有党旗誓词、有书报学习资料、有电教设备、有基本制度的“六有”标准全力推进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新建了党员活动室、党建书屋、支部活动室,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管用水平。六是制订了《基层党建推进年实施方案》《积分管理制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党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探索执行各项制度的办法、措施,提高制度实施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和时效性,规范党校党组织和党员行为,为基层党的建设建立了稳定长效的工作机制。

(四)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部分教职工权责不明,存在混岗情况”整改情况。党校是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临沧市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党校工作实际,2018年12月我校制定了《中共临沧市委党校事业人员岗位轮岗交流方案》,根据教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岗位职责,畅通交流轮岗渠道,真正把合适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对原轮岗到办公室的2名教师先回原科室。下一步根据工作需要对长期在同一岗位上任职的干部职工进行必要的岗位交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履行党委“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强化对党风廉政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思想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各级党委、纪检监察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这是党校工作上的失误,已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已从2018年起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落实,确保类似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二)关于“组织纪律不落实,日常管理松散”的整改情况。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以市委对党校对工作提出的“三个主要之一”平台建设为抓手,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继续整顿请销假和上下班工作纪律,修订完善了《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教职工请销假和上下班工作制度》,教职工请假报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批,分管领导请假报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请假按市委有关规定报备报批。

(三)关于“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分别组织了财务科、办公室、后勤管理科和图书资料信息中心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准确把握采购相关政策规定,采购程序,从2019年起所有采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办理。二是采购的电脑已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了采购手续,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但采购人员没有将采购报批资料交财务科或档案室,而由自己保管,现采购报批资料已找到,作附件交巡察组审核。三是对采购复印机没有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问题。我校到财政局采购中心补办采购手续,由于时间过期,不予办理,这是党校在购买办公用品工作上的失误,已作深刻认识和反省,吸取教训,今后杜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四是新校区学员宿舍、教室、会议室采购变更问题,我校向市财政局上报了《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关于新校区内部实施招标后对第五标段进行微调的情况说明》,目前正在落实办理,但是党校在没有报批的情况下,对采购项目作擅自变更,这是工作上的失误,说明对采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策法规把握不清,应该深刻认识,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正在整改,2019年4月底完成)。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认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对违规发放通讯费、加班补助费、重复发放的综治维稳奖已全部清退。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审批制度,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财务记账,强化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记账,凡无接待公函,无领导审批或填写不完整的,坚决不入账,严格审核。三是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已按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作整改,对参加就餐人员作退款处理。

(五)关于“存在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和现金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中共临沧市委党校财务管理办法》,增加财务科收费设备配置,财务不再收取现金。

(六)关于“四风整治不力,作风建设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认真组织办公室及相关涉密人员认真学习了《保密法》知识,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保密责任书代签字行为进行深刻反省认识,重新由个人签字。二是进一步强化支部规范化建设,发挥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示范带动作用,对承诺书上没有亲笔签字的进行了补签,确保类似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3064911;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令社区环城西路1292号中共临沧市委党校,邮编:677099;电子邮箱:zglcswd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