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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5-22 07:30:0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7日至8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

问题一:以主席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临沧市妇联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会议议事制度》严格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召开党组会或主席办公会,明确党组会或主席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事项,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二是认真执行《中共临沧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按章办事,厘清议事决策形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问题二:党组班子合力不够强,整体功能发挥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带头发扬民主,注重集思广益,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维护班子团结统一,更好地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和表率作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室之间的定期交心谈心制度,形成提醒与相互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二是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做到坚守底线,不碰红线,振奋精神,敢于担当,保持开拓创新、苦干实干的朝气和锐气,同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努力把妇联干部队伍建成一支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干净干事、业务过硬的“沧江铁军”。是工作创新初显成效创建了市级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0个;在市级以机关妇委会为单位组建32个爱心妈妈团”;组建临沧市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建立妇女议事会1018个;编印《临沧市妇联组织工作手册》1185份;举办临沧市2018年妇女干部专题培训班

问题三:市妇联党组对县(区)妇联工作指导不力,没有达到“群团改革”后的相关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把加强与县(区)妇联工作的联系指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提出意见;党组班子成员每人每年深入县(区)乡镇(街道)调研走访3至4次,了解县(区)妇联改革后的工作推进情况,听取对市妇联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建立基层妇联工作责任区联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2—3个妇联,每年每位班子成员重点选定5个以上市直机关妇委会对基层妇联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和督查。三是认真执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60天,承担1-2个重点调研课题。制定下发《<临沧市妇联2019年“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调研活动方案>的通知》,提出调研的时间、步骤、内容,结合职能全面开展下访调研活动。四是加强对基层妇联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追踪回访,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基层、见效在基层、受益在基层。自2018年8月份以来,党组班子成员先后深入8县(区)对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妇女儿童维权、家庭教育、妇女发展循环金使用、县级妇联换届选举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详细了解县(区)妇联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积极助推县(区)妇联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关于“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推进改革事项缓慢”的整改情况。

问题四:在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推进具体改革任务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对临沧市妇联改革具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科(室)、中心对照《临沧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临市妇字〔2017〕46号)中分解的6个方面29项具体任务,对牵头负责的改革任务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对标对表,查缺补漏。二是形成整改报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截止目前,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已完成,通过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各级妇联组织机构设置得到优化,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得到加强,工作方式得到创新。三是制定下发《临沧市妇联关于加大新媒体平台宣传力度的通知》,动员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关注“临沧女声”微信公众号等妇联系统新媒体平台,扩大了宣传效应,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平台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截止目前,全市妇联系统开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11个,组建微信和QQ工作群255个,直接联系妇女约13万余人2018年度市妇联荣获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2018年11月下旬—12月全国妇联公布的全国地市级妇联微博、微信公众号传播指数排行榜中,临沧妇联微博指数排名4次进入全国前50名大力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基层妇联组织12749个,在“两新”组织建立妇女组织并在妇联备案的有49个,妇联执委15626名,较改革前增加10439名,有效壮大了妇联工作力量。

问题五:在“强三性、去四化”工作推进上有差距,特别是去机关化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临沧市妇联直接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制度》,每名妇联干部经常性联系一定数量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联系、引导、服务工作。二是将常态化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自2018年8月份以来,市妇联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共深入各县(区)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265人次,办实事58件,服务联系妇女1428人次。三是抓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认真落实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制度,市妇联在职党员100%进社区开展了双报到领任务工作。

问题六:市妇联党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市妇联通过采取加强政策学习、加强对上联络、加强项目跟踪问效等措施,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

2018年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共258.214万元,其中,完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71.15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数70万元的101.64%;2019年截止目前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共21.2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35万元的60.6%。

问题七: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县沟通协调不足,调动各级资源推动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在妇女儿童关爱项目、活动开展、妇女素质提升培训等工作中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及县(区)的沟通协调,在项目实施、活动开展、培训等方面找到工作的结合点,积极争取支持,整合各方资源,有力推动妇联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重点推进了“两个规划”重难点指标及“儿童之家”建设,加大与牵头部门市民政局的沟通协调力度,联合制定下发了《临沧市儿童之家建设及管理办法》,2018年开始用3年时间,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支持县(区)每年新建100个儿童之家(每个儿童之家补助1万元),到2020年完成各县、市、区50%以上的城乡社区至少要建成一个儿童之家的目标目前,全市共建成村(社区)儿童之家239个。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2019年春风行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开展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2019年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0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000人次(当年新增转移就业3420人)。联合市教育局成立由市内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妇联、培训机构教师、心理咨询师等35名人员组成的临沧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牵头举办临沧市2018年妇女干部专题培训班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问题八: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办法措施不多,专项研究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联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在领导分工上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唐永春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桂梅为具体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年初,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临沧市妇联宣传思想工作计划,与妇女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18年8月份以来,市妇联进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2次;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2次。四是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对照反馈意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2018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述职报告及2018年度市妇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推动问题整改。

问题九: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和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开展,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认真记好个人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采用理论测试检验学习成效,真正达到真学真懂真用的效果,推动本职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党组带头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创新学习形式和载体,推动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2018年8月份以来妇联党组中心组共开展集理论学习5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7次,党员学习会11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2篇,专题研讨文章4篇。同时,专题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章  中规定的党组工作任务进行了2次学习。

(四)关于“扶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大”的整改情况

问题十:实施行业扶贫力度不大,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持续深入推进巾帼脱贫行动”和“临沧市妇联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创建“美丽家园”活动的安排部署,整合城乡资源,号召全市机关妇女(女工)委员会与“挂包帮”联系村妇联联动,以“城乡姐妹牵手固脱贫促振兴”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暖人心”系列活动。市妇联将于2019年7月,组织一期市直机关妇女(女工)委员会主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动员市直机关妇委会充分发挥机关妇女的引领作用,教育宣传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巩固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行动中。

问题十一:落实部门挂钩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深入挂钩村调研督导一次的工作要求,自2018年8月份以来,市妇联主要负责人先后深入挂钩村2次,进一步与村“两委”、挂钩户走访交流座谈,对挂钩村2018年——2020年三年巩固提升工作落实情况、21户挂钩户产业脱贫发展、教育脱贫、健康脱贫等进行指导研究,对下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提出意见建议,帮助逐步推动问题解决。二是支持挂钩村实施产业振兴计划,投入资金3万元,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手瓜块茎种植,运用“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帮助挂钩户注入一定发展基金,使挂钩户得到长足的产业发展。三是支持挂钩村资金5万元,继续用于入户路、垃圾池等基础设施的改善。目前,市妇联挂钩的21户贫困户均已脱贫,无错退、漏评情况。2018年10月,根据《临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通报表扬临沧市脱贫攻坚奖获奖者的决定》(临开组〔2018〕40号),市妇联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临沧市脱贫攻坚奖扶贫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妇联派驻挂钩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被评为“临沧市脱贫攻坚奖驻村扶贫优秀工作队员”荣誉称号。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各项制度不严的整改情况

问题十二:会议纪律要求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并下发了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严明会议纪律,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会议签到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

问题十三:对党支部委员会议的组织形式认识不清,存在支部委员会议的参会范围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支委会细化支委、党员积分记录员责任分工,责任到人,定岗定责。规范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参会范围。

(二)关于“党建基础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问题十四:党务台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作了市妇联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情况展板,建立党务台账专柜,巩固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成果,严格对照《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台账清单》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思想建设、重点工作及其它工作五个党务台账,坚持做到规范管理。

问题十五: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2019年1月23日,市妇联党支部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就云岭先锋APP、基层党建综合考核评价、网络平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对全体党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市妇联党支部2019年1月,正式全面启用云岭先锋APP,并规范书面痕迹的记录和管理。

问题十六:“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按季度上好党课,采取集中辅导、案例教学、知识竞赛、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抓好市妇联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2018年共组织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19次,上党课4次。

问题十七:党支部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展工作。一是抓好规范提升,全面推进支部达标创建。2018年9月5日通过市直机关工委考核验收,10月23日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授牌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二是落实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创先争优”活动等30项党建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表彰、党内关怀帮扶等制度。三是强化组织功能,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制定了2018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确定一天作为“支部主题党日”,采取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党员志愿服务、交流学习心得、上党课、十九大党章知识竞赛、召开纪念建党97周年大会、参观临沧市规划馆、过“政治生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主题活动。2018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6次,党员参与32人次。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授旗评星活动,每月对照党员的公开承诺事项,根据每月党员积分结果评定每月之星,每季度根据科室任务完成及党员积分的综合评定,评出先进科室并颁发流动红旗。五是深入实施“互联网+党建”。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创新网上活动方式,打造充满正能量、党员群众喜爱的网络党建平台,拓宽教育党员渠道。完善了党员积分管理,将积分管理的情况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相结合,强化了结果运用,加强了党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督。

问题十八:党员评议结果认定不严肃。

整改情况: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进行清理,对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并于2019年3月中旬按要求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问题十九:学风不正,学习心得体会网上下载。

整改情况:党组班子成员亲自抓学习,切实履行好领学、带学、督学职责。全体干部职工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专人负责,有专题研讨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结合妇联实际,改进方法,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促进学习质量的提高着眼实践,学以致用,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支部书记与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疏导教育,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问题二十:“党费日”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临沧市妇联党支部“党费日”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党费交纳提醒制度”,坚持自觉缴纳、专人专户管理、严格定期上缴。在党支部QQ群、微信群、公示栏中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将交纳党费情况作为党员积分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问题二十一:党员未按要求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员信息,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2018年12月,市妇联机关支部1名党员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单位,于2019年1月按规定办理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问题二十二: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不严肃。

整改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承诺书),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同时,对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责任人未签订的1份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补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问题二十三: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作出决策,促进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党组成员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均能做到统一思想,带头贯彻,坚决执行。2018年8月份以来,市妇联共召开党组会15场次主席办公会5场次,会议内容记录完整,真实反映集体决策的过程人员的发言。

问题二十四:党组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市妇联党组书记是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第一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负有协调、配合、监督责任”的认识,压实责任落实二是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关于对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清单》要求,坚决严格执行市妇联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民主生活会等,邀请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或派员参加指导监督会议。2018年8月以来,市妇联共邀请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指导会议9场次。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的整改情况

问题二十五:存在无公函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及《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二是修改完善《临沧市妇女联合会机关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的情况发生。

问题二十六: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市妇对2013年——2018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15510元进行了全部清退,对涉及有关人员下达《临沧市联清退违规发放相关费用的通知》限期清退,于2019年1月31日将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清退完毕,并暂存于市妇24170201040000380基本户中。

问题二十七: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对于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用于向上争取资金的问题,市妇联党组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深刻反思,对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办法、市妇联具体实施办法及《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再学习,从思想认识和行动上同有关规定保持高度一致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加大整治“四风”问题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同时,制定下发了《临沧市妇联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市妇联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副主任科员以上人员中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动整改纠正,并作出书面承诺。

(三)关于“内部管理不到位,执行各项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

问题二十八:会计核算和报销审核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大部分接待费支出发票、出差费报销单无经办人、分管财务领导签字的票据及时进行清理核对,保证凭证的真实有效。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安排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加强会计工作的核算与管理,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手续,熟悉掌握业务操作流程,使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责任明确。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

问题二十九: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市妇联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对2017年12月4日购置连体和二门茶水柜,于2018年12月76号凭证记入固定资产,并纳入2018年度财务核算。二是加大固定资产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固定资产的配置和使用,及时完善固定资产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问题三十:出差费用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行发〔2014〕178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临财行发〔2016〕23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缴纳市内交通费和到基层缴纳伙食费的补充通知》(临财行发〔2018〕442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修改和完善《临沧市妇女联合会差旅费管理办法》(临市妇发〔2019〕11号),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

问题三十一: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对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市妇联已于2015年6月、2017年7月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先后由时任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德花同志,现任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桂梅同志分管财务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临沧市妇女联合会机关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临市妇发〔2019〕10号)财务管理制度中分管财务工作领导是经费管理工作责任领导,所有经费开支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审批制度。

问题三十二:报销单据缺失,无下乡缴纳伙食费单据,接待清单不完整,无接待菜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和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交纳食宿费行为。二是修改了《临沧市妇女联合会差旅费管理办法》(临市妇发〔2019〕11号)明确规定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自觉缴纳伙食费,并提前告知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标准,由接待单位出具缴费收据,作为报销伙食补助的依据。三是结合实际,完善了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监督责任制,规范财务管理秩序,细化单位经费审核审批流程,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填报内容不完备的单据一律不予报销。

问题三十三:财务中出现白条做账。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二是对2013年3月21日,9月25日支付撰写《临沧市妇运史》材料及稿费50000元,2018年3月赞助临翔区老年体协2000元收款收据为白条的问题,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后,先后2019年1月11日2019年2月15日将白条换为真实合法的正式完税发票。

问题三十四:内部管理制度没有与时俱进。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实施办法》,结合新形势、新规定,修改健全完善市妇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删除,及时印发执行;分别对《临沧市妇联留用车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临沧市妇联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及单位福利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新出台了《请销假制度》、《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管理制度》,废止了《临沧市妇联系统信息评比办法》(临市妇字〔20128号)和《临沧市妇联机关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奖励办法》(临市妇字〔201212号)等文件。 

(四)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问题三十五: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督促,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市妇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按照科室职责认真填写《职权目录一览表》、《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廉政风险防控汇总表》,修改完善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梳理排查风险点,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召开党组会提出审核意见。四是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市妇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落实。

问题三十六:对干部职工日常廉政风险教育不到位,致使部分职工认为妇联不管钱不管物,不具备腐败的条件,认识上存在误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开展学习教育,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日常教育,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管理;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学习党章、遵循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及通报文件、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开展正反典型警示教育,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净化个人生活圈社交圈等措施,防控因思想作风等问题导致的廉政风险。通过深入学习,使干部职工强化了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思想深处彻底纠正“妇联不管钱不管物,不具备腐败的条件”的错误认识,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问题三十七: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有差距,廉政提醒谈话更多的局限于节假日,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督力度不大,在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方面存在宽松软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及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症下药,做到抓早抓小,立改快改,常态常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妇联党组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及时解决在巡察、问卷和个别谈话了解以及日常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避免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2018年8月份以来,共开展集中廉政谈话2场次21人次,个别提醒谈话7人次;在召开2018年度市妇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按照“四必谈”的要求,共开展谈心谈话18场次36人次。三是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由办公室不定期对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建立月通报出勤情况制度,并日常机关纪律作风表现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295;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临沧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csflb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