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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5-20 07:30:0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7日至8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巡察。1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在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临建党发〔2017〕13号)的基础上,制定和印发了《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的通知》(临建党发〔2019〕5号)、《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严格规范党组会议召开程序的通知》(临建党发〔2019〕2号)、《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通知》(临建党发〔2019〕3号),专门制定了《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临建党字〔2019〕3号)、《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临建党字〔2019〕4号)。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议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9个方面的议事内容,严格规范了党组会议召开程序,明确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关要求,加强了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局党组坚持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推进建章立制的同时,狠抓存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通过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相互提醒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党组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时,做到了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充分讨论后,主要领导在最后一个表态发言,以此保证既有民主又有集中,防止“一言堂”和决策失误;落实主要领导不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单位人事和财务工作均已发文明确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管;落实财务管理上的“一支笔”审批制度。明确除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外,不得出现多头审批;落实召开党组会议的相关规范性要求,加强了对机关党总支的领导。从党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管理措施均做出了严格规范要求。并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问题进行了专门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局机关党总支制定“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五个工作方案,并全面抓好组织落实。

三是全面加强对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督查指导。成立4副局长任组长的督导工作组,分别督导临翔区、凤庆县、镇康县和沧源自治县。同时抽调十余名干部职工长期驻扎在永德县各乡镇开展脱贫摘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帮扶工作。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房必认定、危房必改”的要求,认真组织县(区)开展危房存量核查,精准锁定全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积极争取到位中央、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52亿元,全力支持和督促县(区)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全市2018年锁定的4类重点对象已于2019年1月扫尾并基本清零。其中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可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清零。

(二)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实,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强化了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党组理论中心组采取读书会形式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共组织学习6个专题15人次。加强了机关党总支的学习建设。印发了《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总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相关工作的通知》(临建党总发〔2019〕15号),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台账,注重检查学习效果。组织党员大会学习4次,参学人数160人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5次,学习人数289人次。并由局机关党总支对党员干部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了审核检查。通过学习,市住建局党组班子各成员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了“两个维护”,提高了政治站位。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学理论、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增强。

二是继续加强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的整改。制定了《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临建党发〔2019〕4号),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明确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形成一份当前住建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情况报告,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同时加强网站信息管理,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栏目发布各类工作信息115条,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情况。

(三)关于“班子成员整体功能发挥不够好,相互沟通协调不到位,部门职能职责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局党组班子和局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班子和局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已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进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全面建立了班子成员分管工作AB角制度,严格执行定期沟通机制,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是全面提高对人防工作重要性认识。局党组在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人防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决定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人防工作,梳理总结人防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让局党组成员都能准确、全面把握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情况,加快市、县(区)两级人防工程建设步伐。

三是加强房地产业的调查研究。2018年10月18日,形成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地产业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上报市委、市政府。通过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全市房地产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2018年全市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为98.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98%,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6.38万平方米的101.8%;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数8622人,同比增长7.15%,完成目标任务8530人的101.08%;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报酬25580万元,同比增长20.95%,完成目标任务24300万元的105.27%。

(四)关于抓班子带队伍,选人用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时进行了分析和反思。通过反思,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把选人用人工作作为单位人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口把关,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掌握和运用,根据岗位空缺、干部队伍现状和工作需要,适时调配干部,对重要岗位及时进行调整补缺。同时,注重加强经常性的纪律和规矩教育,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履职,担当作为。

二是加强了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建设。印发了《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和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通知》(临建党发〔2019〕6号),进一步明确了选人用人的重要意义、组织领导、程序标准、工作要求等内容,着力从制度机制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对近几年来选人用人工作材料档案进行全面核查,对照标准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完善各项人事档案材料。指定专人负责干部人事业务工作,加强业务干部选拔、培养,注重保持干部人事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关于“对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相关工作事项逐一得到了落实。

二、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建设抓得不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了党建工作制度的落实。机关党总支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总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台账的通知》(临建党总发〔2019〕14号),切实把台账建设工作作为各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党建材料日常收集、整理、归档,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研究,不断充实完善。从2019年起,局机关党总支、各支部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所列项目,按照全面细致、内容丰富、条目清晰的原则,规范日常工作台账,加强“痕迹化”管理,做到“五可查”,即:管理制度可查阅、工作开展可查阅、党员信息可查阅、会议记录可查阅、活动开展可查阅。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党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从严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转接,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五个阶段25个步骤逐个阶段、逐一步骤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资料完备、程序规范、手续齐全,确保党员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都依规依程序规范管理。机关党总支专门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发展对象的质量。切实抓好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化管理和转接工作,从严落实转出、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职责,督导党员干部按照外出时间、性质等要求自觉主动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不断加强组织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总支制定了《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总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的通知》(临建党总发〔2019〕13号)《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总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相关工作的通知》(临建党总发〔2019〕15号),督导各党支部严格执行每月一次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的规定,引导广大党员把积极主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参加“三会一课”作为讲政治的具体表现,着力在频次够、人员齐、内容实、效果好上下功夫,每次会议做到有会议通知、有签到册、有会议材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最严格的请假报备和签到制度。

二是落实了党总支、党支部的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机关党总支明确3名支委分别挂钩联系勘察设计院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加强党建业务指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指导各项活动开展,为勘察设计院党支部更换了新的党费证并规范了党费收缴的有关工作。机关党支部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了委员分工,指定2名支部委员专门负责基础党务台账和会议记录工作,确保了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签订范围,从2019年开始,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将对非党干部履行廉政责任、签订相关责任书进行规范,同时建立局党组运用“四种形态”统计上报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并将相关表格情况及时报市纪委监委。

二是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对了对重点岗位和一线工作干部的监督教育,由分管领导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出廉政纪律要求。对工作在项目建设一线的干部,由分管领导在第一时间进行廉政提醒,做到超前预警、超前防范。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精神要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结合部门实际,建立健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对单位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对照检查,确保党员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二)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把关出差报销审核。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认真抓好检查核实,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出差费用支出已经全部清退完毕。

二是规范办公用品采购报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抓好办公用品采购规范化建设。

三是对个别下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整改。责令其对报账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

(三)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局党组责令财务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对财务科目列支严格把关全面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不规范报销单据和账目进行全面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四)关于经费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经费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不严”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要求今后务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办发〔2019〕2号)和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报批制度,加强经费支出审核,严格执行经费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对不符合规定的有关费用支出进行了纠正。

(五)关于对部分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情况

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了全面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67443;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47号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677000;电子邮箱:lcsjs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