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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党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28 10:13:28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1年2月26日至3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同步开展了乡村旅游专项巡察。2021年7月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巡察“回头看”反馈会议精神,并就做好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要求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做到直面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督查督办。印发《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党委)开展乡村旅游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党组(党委)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认真落实具体整改工作责任,严格按照高的标准、实的措施、严的纪律真抓真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1. 关于“执行预算法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落实直达资金工作机制,杜绝产生新欠拨资金。二是对欠拨专项资金进行认真核实清理,制定整改计划,制定了分期分批整改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完成整改。三是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的资金监控力度,强化主管部门责任,严防资金被挪用或违规划转,更好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成效。四是印发《关于做好欠拨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认真梳理欠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并分类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完毕。

2. 关于“科级干部配备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程序使用行政周转编制选调年轻干部,及时补充公务员工作力量。二是选派3名年轻干部到沧源县班洪乡公坎村驻村锻炼,并对机关21名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加快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三是按程序开展2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且优秀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空缺职位上。

3. 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评价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临沧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国资委关于2018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考评结果请示》、《市国资委关于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结果请示》事项,印发《关于2018-2019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结果的通知》,各企业根据考评结果已完成2018-2019 年度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清算和发放工作。二是已组织开展2020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工作,考核结果汇总后将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

4. 关于“会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本级会计基础管理复查及评价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查工作。二是已完成实地复查评价检查组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招标工作,正按程序做好相关合同签订工作。三是由复查评价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5. 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目前,临沧国投集团公司、临沧工业产业集团公司、临沧文化传媒集团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3户集团公司基本完成重组整合任务,临沧城乡建设集团公司正在开展工商注册登记。

(二)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中心组学习浅表化、形式化”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要求。二是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和年初选题计划组织开展学习,加强学习交流研讨,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工作举措。三是领导班子紧密结合思想和本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针对“学习研讨不深不实”的问题。一是对理论学习研讨发言材料草草应付了之的干部进行约谈,相关干部已重新撰写书面发言材料。二是严格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及年初选题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加强学习交流研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工作举措。

(3)针对“政治学习不认真,学风不正”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3次将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范围扩大至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紧密结合思想和本职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和发言材料。三是对理论学习研讨发言材料草草应付了之的干部和年度理论文章抄袭的干部进行了约谈。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坠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二是报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列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党组会法律法规必学内容。三是已组织开展对市、县(区)执行《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情况的实地调研。四是印发《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的通知》,要求被抽查单位开展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自检自查。

(2)针对“缺乏‘跳出财政看财政’理念,存在‘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惯性思维,培植财源缺乏思考”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树立“跳出财政看财政”的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和临沧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在财政资金保障压力较大情况下,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共申报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384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做优以农业为主体的基础税源经济,做强以工业为主导的主体税源经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市本级预算安排工业化投入资金3235万元、城镇化专项资金3287万元、现代化专项资金2592万元,持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市本级投入文化、林业、高原特色农业、烤烟、茶叶等产业发展资金1753万元,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安排“三张牌”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培植新兴支柱税源经济,以产业发展带动财源建设,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努力提高财政自给率。三是草拟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下发各县(区)和市直各委办局,进一步压实了各县(区)落实清理财政往来款的消化责任,要求按照“分类处理、逐步消化、标本兼治”原则,分类逐项梳理各项财政暂付款,分项目分阶段分年度清理消化,从2021年至2024年用四年时间将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完毕。对市本级借款单位发出66份《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及时归还财政借款的通知》,要求市本级预算单位落实责任筹措归还消化预算经费。

(3)针对“专项债券拨付率低,被上级重点点名批评”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财政职能职责,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拨付项目单位专项债券资金。二是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完成债券资金支出使用。截至9月30日,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203.05亿元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单位已使用202.45亿元,未使用0.6亿元,使用率为99.7%。

(4)针对“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未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存量资金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我市存在违规财政收入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不力”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事项,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审计整改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集体研究了省审计督促组反馈审计查出问题涉及财政事项的整改措施。二是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力度,要求耿马县制定细化整改措施,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同时要求耿马县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目前,耿马县存在的审计问题已整改完毕。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注重提质增效,开源节流,深挖税源,在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砂石料行业整治、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改变、耕占税和契税欠税、烟草行业等着力点上找税源,制定分月入库计划,实现全年收入的均衡、有序入库,确保各项税收如期实现。四是强化收入征收和目标管理,加强对收入组织的分析研判,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五是紧紧围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工作目标,对标对表,建立定期分析报告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发送工作提示函,切实发挥督导作用。六是严守非税占比红线,统筹处理好财政收入量和质之间关系,增强财政增收可持续性。截至9月30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非税占比49.87%,实现控制在50%以下的年初目标,较上年同期下降4.89个百分点。七是紧紧围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工作目标,对标对表,建立定期分析报告机制,当收入预计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发送工作提示函,切实发挥督导作用。

3. 关于“运用新发展理念统领财政工作、推动发展能力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制定部门‘十四五’规划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已聘请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编制临沧财政“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形成初稿。二是已将《临沧财政“十四五”规划发展规划》初稿印送各科室、中心征求意见,正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针对“生财聚财本领不强,化解债务防控风险方式方法少”的问题。一是草拟并经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沧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分级承担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月归集还本付息资金到市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偿债准备金账户,确保高速公路政府性债务按时还本付息。二是制定“十四五”期间各级债务化解方案,进一步明确到期本金部分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并通过扶持国有企业增创效益、加强土地收益管理、盘活国有资产等方面,将还本付息纳入财政安排进行偿还。三是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已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用于偿还债券本息。

(3)针对“‘以财辅政’的落实力度不明显”的问题。按照每年统筹投入不低于3亿元的工业发展资金要求,通过预算安排、争取上级专项债券等,筹措工业化发展资金365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5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5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4000万元。一是将市级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纳入预算。2021年,安排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目前,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金分配意见,拨付779万元,其中:用于2020年度标准厂房补助339万元,用于22户企业新增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44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省级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021年推荐上报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方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类、绿色制造工程类、服务型制造工程类、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类、生产性物流补短板类;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技术改造升级类和智能制造类;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向专精特新和中小企业建设等3个方向7类项目,申报项目29个,最终获得补助1500万元。三是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严格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项目的成熟度,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化发展。2021年,共获得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资金3.4亿元,分别是: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智能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亿元,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轻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1.4亿元。经汇总各县(区)上报数据,2021年上半年八县(区)和两个园区共投入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14292.06万元。

4.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开展学习研讨。二是以支部为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第一季度、第二季度2期党史学习教育读书会活动。三是加强对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印制《临沧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对财政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已注销“临沧财政”微信公众号。

5. 关于“履行乡村旅游职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发展乡村旅游认识不深刻”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公文办理制度》及时规范处理文件。二是对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文件收发人员开展了公文办理业务培训。三是严格按照《临沧市财政局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截至9月30日,共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9次,及时传达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针对“履行部门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督促临沧国投集团公司加快推进可研编制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对未建成项目继续施工及整体功能提升改造,打造集旅游观光、会晤、住宿、茶博交易为特色亮点的多功能一体的高端半山酒店项目。二是督促临沧城乡建设集团公司加快推进华裕庄园招商引资工作,于年内完成基础信息收集、前期调研、可研报告编制、报审工作。三是已将盘活华叶庄园、华裕庄园工作纳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对盘活华叶庄园、华裕庄园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3)针对“争取上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积极配合、真抓实干,积极筹措资金,倾力保障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全力以赴保“三保”,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不断夯实乡村旅游的发展基础,用实际行动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临沧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人民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积极配合文旅部门,做好乡村旅游发展项目入库申报,继续加大向上级汇报力度,争取省财政支持临沧乡村旅游发展,截至9月30日,已获得上级补助公共文化、宣传发展、融媒体建设、文物保护等专项资金5766.69万元。

(4)针对“未研究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乡村旅游项目事项”的问题。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乡村旅游项目事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把发展乡村旅游融入财政支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树立支持服务全市发展就是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理念,积极筹措资金,兜牢兜实“三保”责任,全力保障边境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0%以上,狠抓“三个示范区”及重大项目建设,截至9月累计投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资金15.58亿元,不断做好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争取,获得上级补助资金2亿元,累计安排资金13.68亿元支持实施党建引领“强边固防”、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兴边富民示范区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到位中央、省预算内投资4.29亿元,有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6. 关于“落实‘三个会议’决策部署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传达学习不深入,仅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会议公报和会议概况,传达结束后对贯彻落实要求简单”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逢会必学,截至9月30日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13次、干部职工大会9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阮成发书记、市委杨浩东书记相关要求,传达学习省政府临沧办公会、临沧市第五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研究部署涉及财政方面的工作。二是加强对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中涉及财政(国资)事项的研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和完成时限。三是紧密结合思想和本职工作实际,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学习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心得体会文章。

(2)针对“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责任分解方案未明确任务完成时限”的问题。一是对“三个会议”贯彻落实进行督办,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二是将贯彻落实“三个会议”精神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与其他工作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3)针对“未专题研究财政如何支持‘三张牌’加快全市财源建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支持政策”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财政职能职责,加强对财政支持“三张牌”加快全市财源建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支持政策的研究。二是严格落实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相关要求,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加强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管,稳固形成稳定科学长效的财政投入机制。三是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等方式支持“三张牌”建设。四是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的项目储备,结合财力保障情况,加强财政资金导向性,对方案成熟、措施具体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五是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三张牌奖补资金1000万,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争取绿色食品牌项目资金,落实“十大绿色农产品”、“十佳名优农产品加工企业”等绿色食品牌奖补政策。七是及时将原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一亿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3至5年过渡期内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市、县(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每年投入力度不减、总量持续增加。2021年市级财政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其中,用于能源项目前期工作15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前期工作200万元。夯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三)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 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参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二是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已组织各支部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和半年工作计划制定,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计划开展工作。

(2)针对“支部学习教育形式单一”的问题。一是已组织各支部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和半年工作计划制定,进一步明确党员学习教育内容。二是在工作方案和半年工作计划中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丰富支部学习教育载体与形式。三是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计划开展工作。

(3)针对“‘党费日’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党费日”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对各支部执行“党费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二是严格按照“党费日”制度要求开展党费收缴工作。

(4)针对“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开展支部活动阵地管理使用情况大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完成支部活动室宣传展板内容更新。三是明确各支部宣传委员为支部活动阵地管理员,加强对支部活动阵地的管理。

(5)针对“‘云岭先锋’APP运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云岭先锋”APP运用业务培训。二是于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云岭先锋”APP纪实情况大检查,督促各支部做好“云岭先锋”APP全纪实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制度(试行)》文件要求开展党员积分评定工作。

2.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与发展不适应”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员队伍梯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程序使用行政周转编制选调年轻干部,及时补充公务员工作力量。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及时按程序使用参公空编及时调入参公人员充实工作力量。

(2)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完成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情况自检自查。二是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21名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对长期担任同一科级职务和在同一岗位履职的同志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3)针对“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程序使用行政周转编制选调年轻干部,及时补充公务员工作力量。二是已启动新一轮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以职级晋升为契机,加快机关公务员超编消化工作。三是已启动2名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配备,及时解决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问题。

(4)针对“职级并行政策红利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启动对18名公务员和6名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工作。二是通过职级晋升工作,进一步疏通公务员晋升职级通道,树立鲜明干事创业导向,推动机关干事创业精气神有效提升。

3. 关于“市国资委领导力弱化,国有企业发展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班子分工调整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加强向上汇报,争取及时配备专职副书记。二是已于5月7日研究分工调整意见,按程序上报后于5月20日印发《关于市财政局(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针对“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形成动议工作方案,开党组会沟通酝酿,形成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启动2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且优秀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空缺职位上。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将4名干部交流轮岗到国资委科室,进一步充实国资委科室工作力量。三是严格按照程序使用行政周转编制选调年轻干部,及时补充公务员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国资委科室工作力量。

(3)针对“监管企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二是聚焦管资本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梳理优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配置、机构编制设置和工作内容。三是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修订市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适时动态调整优化,注重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职,通过董事体现出资人意志。四是待省有关董事会规范运作制度出台后,根据省上的规范,制定市属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南,发挥董事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职责。五是修订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充分授予国企市场自主权,提高国企对商机的洞察能力、分析能力、决策能力。

(4)针对“企业运营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积极选派人员到省属企业、昆明市属企业挂职锻炼,提高企业人员能力素质,充分发挥《临沧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激励约束作用,激发企业管理人员奋力创业的精气神。二是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市、县(区)级国有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整合等方式,对全市砂石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并纳入《临沧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重要内容。督促国有企业盘活闲置低效经营性资产和解决国有企业债权债务问题,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盘活全市国有企业闲置低效经营性资产和解决国有企业债权债务问题实施方案》,加大市属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力度,将企业防控债务风险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内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对全市54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实施改制,将正常经营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将非正常经营的清理重组或关闭注销。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选派全市国资国企50名干部参加“北京大学·临沧市属企业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切实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四是针对当前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存在的问题,引导企业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引导企业走出国门,到境外投资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拓临沧国有企业发展空间。临沧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镇康县国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按照4:6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外贸合资公司,对镇康县境内外大型集中隔离医学留观点、治疗点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5)针对“四户集团公司改革后党组织未能运转”的问题。一是按照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四同步”要求,及时研究成立临沧国投集团公司、临沧城乡建设集团公司、临沧工业产业集团公司、临沧文化传媒集团公司党组织。二是下发《关于成立督导组加强督导4户集团公司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督促指导临沧国投集团公司等4户集团公司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三是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划转工作,推进临沧国投集团公司、临沧城乡建设集团公司、临沧工业产业集团公司等3户集团公司开展选举工作。四是已研究撤销临沧市民族歌舞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将所属党员组织关系整体转入临沧市文化传媒集团公司党支部,于2021年7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临沧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五是已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沟通、汇报,请求配备临沧国投集团公司等3户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人选,为推动3户集团公司召开党员大会提供必要条件。六是市委任命临沧国投集团公司等3户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具备召开党员大会条件后,将立即督促3户集团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从快从速规范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保障党组织规范正常运转,发挥党组织的功能作用。

(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 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领导班子成员已按要求完成一轮约谈。二是约谈严格按照要求,以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开展。三是加强约谈工作的针对性,确保约谈工作取得实效。

(2)针对“国资委党委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系统观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成常态,压实压牢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按照中共临沧市纪委临沧市监委《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工作。三是制定印发《2021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清单化明确企业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及企业纪委(纪检委员)的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印发《临沧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党建工作“一企一策”建设和“一企一品牌”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标对表,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五是印发《临沧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做好建立“双人会客制度”工作的通知》,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参照市国资委党委制定的“双人会客制度”示范文本,制定本企业的“双人会客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六是印发《关于“清廉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结合企业改革发展,贯穿式、嵌入式、穿透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着重组织做好落实“十一个一”,全面推进清廉企业建设。七是督促各市属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临沧市市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办法(试行)》。八是加强对各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对市属四个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调研,年底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考核问效。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等级评定不精准”的问题。完成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覆盖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二是加强对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的指导,确保精准评定风险等级。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切实有效,抓好措施落实。

2. 关于“单位内部制度有歧义”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临沧市财政局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大额度资金”定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明晰局机关支出分类限额审批管理具体事项。

3.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出差审批、差旅费报销存在审批时间逻辑错误,审签不完整,先出差后审批,出差事由填写不清等情况”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差旅报销流程,制定并印发《临沧市财政局机关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四是严格执行费用支出审批。严格执行先审批再支付程序,并完善审批意见。

(2)针对“费用支出审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再支付程序,并完善审批意见。

4.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规范账务处理;二是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科目和用途执行。

(2)针对“培训费、会议费报销未反映真实情况”的问题。一是加强《临沧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临沧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学习;二是规范培训、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流程。三是严格执行一事一结制度。培训、会议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结算费用。

(3)关于“考务费发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已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考务费发放的相关凭证资料。

三、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党委)将把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推动财政、国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振精神推动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财政(国资)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到财政和国资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机关党的建设各方面。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性锻炼,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强化担当作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财政、国资工作的“纲”和“魂”,自觉把财政、国资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进一步改进作风、履职担当,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推动全市财政、国资工作全面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新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47847;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538号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电子邮箱:lccz2147847@163.com。

 

中共临沧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