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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28 09:47:29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为确保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认真履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领导责任,牵头制定整改措施;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主动认领、带头整改,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先进奖金,部分人员未全额清退完毕”问题,已责成市妇幼保健院涉及10人计3000元的违规先进奖金进行全额清退,并按规定上交指定账户,已于2021年8月11日完成;已责成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将3500元违规发放奖金按规定上交国库,已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整改后排查仍未做到全覆盖”的问题,已于2021年4月完成了1次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业务培训,2021年7月制定出台了《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实施,风险排查实现全覆盖。

3.关于“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仍然存在不严谨、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基础党务业务培训。2021年5月举办了1期全市公立医院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共16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务工作者参训;2021年7月举办了1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共175名党员参训;2021年8月组织了委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18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2021年9月组织了市人民医院、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及市中医医院3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全省公立医院党务工作者培训示范班。二是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对存在问题的3个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3个党支部负责人作出了书面检讨。

(二)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不够及时主动”的问题,在委党组班子成员主动学习的基础上,于2021年8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对《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进行了专题学习。

(2)针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已及时督促镇康县、耿马县加快推进完成方舱医院建设。目前,方舱医院建设已完成,共594个床位。其中,镇康县394个床位、沧源县200个床位。

(3)针对“对市委巡察‘回头看’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的问题,2021年8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临沧市贯彻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二十条措施》,于2021年3月25日、10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的问题,于2021年3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了《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专项检查云南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于2021年7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了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已重新印发,并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已在《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明确,2021年起要求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必须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涉嫌弄虚作假”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极端重要性”认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痕迹管理,提高文字材料的严谨度;8月10日已完成对涉嫌弄虚作假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作出了书面检讨。

(4)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存在扎堆现象”的问题,于2021年5月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2021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

3.关于“‘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推进乏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加强督促沧源县、双江县、耿马县卫生健康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6个项目已竣工。

(2)针对“中医药开发应用滞后”的问题,已纳入《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内容并组织实施。

(3)针对“佤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滞后”的问题,一是加强以佤医医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学科建设,推动民族医药取得新突破。二是培养佤医药研究人才。已纳入《实施意见》内容并组织实施。

(4)针对“履行‘7个专项行动’主体职责有差距”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责任,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标准做实做细各项考核指导工作,确保达到考评验收的要素和条件。针对省级明察暗访通报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于2021年7月22日至7月31日完成对临翔、凤庆、云县、永德、双江等5个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工作,8月9日召开全市“常消毒”专项行动调度视频会议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并上报省卫生健康委。截至11月,“常消毒”方面完成公共场所监督检查7705家,覆盖率为100%;完成“重点八类场所”卫生质量抽检2857家,抽检率为100%,其他场所完成卫生质量抽检3718家,抽检率为76.6%,已完成省级任务目标。“众参与”方面刊播推送相关稿件19131篇次,公益广告2918条次,网络总点击量达80万+。全市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27708场(次),开展理论宣讲志愿服务2281场(次),开展移风易俗文明实践活动2201场(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讲活动1962场(次),刊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行时光荣榜”专栏5期23条报道。共通过微信群推送宣传爱国卫生知识8.6万条次,展示标语横幅4.3万条,开展宣传宣讲活动1万余场次,共通过电子屏播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知识宣传40万余次。累计建成无烟党政机关544个,无烟医疗机构348个,无烟学校1008个,组织4577个单位开展常态化大扫除活动。

4.关于“执行‘三定’规定履职尽责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综合产值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一是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强化项目支撑,充分挖掘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二是加快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

(2)针对“乡村医生补助发放不到位”的问题。由于资金拨付主要由各县(区)财政部门具体执行并组织实施,经市卫生健康委与云县、凤庆县人民政府对接协调,并督促安排卫生健康局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协调财政部门给予拨付资金,经过积极协调对接,目前已拨付2279.45万元。

(3)针对“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力度不足”的问题。全市2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便民预约微信公众号已全部开通,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全市三级医院信息化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

(4)针对“行业行风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医疗机构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沧市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目前,全市共查处不合理用药431人次,查处不合理使用医用耗材4人次,查处院外购药3人次;2021年专项治理覆盖机构174家,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3起,行政处罚8家医疗机构,罚款3.2万元,处理人员5人;2021年7月至8月,基金监管专项整治检查及抽查复核行动中,共发现定点医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324起,责令限期整改21家,罚款11家,罚款金额共计237.57万元,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家;针对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中,进行立案3件。

(5)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管,查清市中医医院“财政拨款结转”数据差错问题并予以纠正;指导督促市中心血站整改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问题和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职工借款挂账问题并予以纠正。

5.关于“落实‘三个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每年及时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对涉及我委的重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大会和市人代会、政协会议精神已于2021年3月24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三)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党管人才要求有差距,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援建边疆帮扶临沧的工作力度,保证年底360名援建边疆帮扶临沧医疗卫生专家常态化开展帮扶工作。截至10月底,共引进各类医疗卫生人才422名;引进省内外医疗卫生专家援建边疆帮扶临沧93名,保持常态化364名。

2.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分析研判和动议干部不充分”的问题,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充分进行动议。

(2)针对“干部职级晋升搞平衡照顾”的问题,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干事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杜绝平衡照顾。

(3)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人事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选拔工作业务水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3.关于“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基础党务工作学习,2021年5月举办了1期全市公立医院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共16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务工作者参训;2021年7月举办了1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共175名党员参训;2021年8月组织了委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18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2021年9月组织了市人民医院、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及市中医医院3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全省公立医院党务工作者培训示范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针对“党员积分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基础党务工作学习,2021年5月举办了1期全市公立医院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共16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务工作者参训;2021年7月举办了1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共175名党员参训;2021年8月组织了委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18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2021年9月组织了市人民医院、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及市中医医院3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全省公立医院党务工作者培训示范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云岭先锋APP管理。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个人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等级确定不够精准”的问题,制定印发《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加大风险防控排查力度,采取个人查、集体议的形式,精准确定风险等级。

(2)针对“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一岗双责”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

(3)针对“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未做到全覆盖”的问题,制定印发了《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加大风险防控排查力度,实行排查全覆盖,完善管理痕迹。

(4)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一岗双责”的落实责任,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谈话,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工作补贴”的问题,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规定,对涉及的市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领取的医疗事故鉴定劳务费22400元予以清退,并按规定上交指定账户,杜绝再次发生。

(2)针对“变相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规定,责成市中医医院收回1.932万元工会医疗互助金,杜绝再次发生。

3.关于“执行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对存在问题的市卫生监督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针对“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严格”制度,已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对存在问题的市妇幼保健院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3)针对“执行公务卡制度有差距”的问题,已主动与银行对接,做到符合条件人员公务卡办理全覆盖,确保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地落实。

(4)针对“执行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严格落实操办婚丧宴请报告制度,规范报告表格的填写。

(5)针对“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修订完善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派遣、加油、维修等管理工作台账,确保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符合规定;严把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关,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

4.关于“资产资源闲置浪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贫困孕产妇及儿童救助资金闲置”的问题,2021年9月市人民医院申请补助1名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费用,审批后已拨付市人民医院,已发生救助支出。

(2)针对“租赁住房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加强培训人员管理,制定完善外出培训管理制度,单位派出进修培训必须在单位统一租赁用于培训住宿使用的房屋入住,不得报销住宿费。对市妇幼保健院2名干部分别赴昆明培训报销的3306元住宿费已于2021年8月18日进行了清退。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卫生健康发展。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委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会活动、干部职工会学习等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及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

(二)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压实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积极主动深入挂钩联系党支部帮助指导提升党建业务水平。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委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机关党委工作职责,强化党支部换届选举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好党务工作及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同时,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给予增加机构或编制,通过选调、特招等方式充实卫生专业技术力量。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一是担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传导,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始发、萌芽阶段,并开展好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精准界定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强化源头防控。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差旅费报销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知识学习,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并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列支会计核算科目,严格把控资金支出,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同时做好下属单位财务指导工作。

(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常抓不怠的政治责任,认真对照《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倒排时间节点,对表对标对位,持续抓好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883-2145879;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65号;邮箱:swjwjgdw2145879@163.com。

 

 

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