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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强化巡察监督合力 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日期:2021-09-24 15:56:48    信息来源:双江

近年来,双江县委巡察机构不断加强与纪委、组织、财政、宣传、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巡察了解、涉巡舆情处置、规范巡察移交、强化日常整改监督、促进巡察成果运用,有力地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巡前会商,瞄准巡察靶向。坚持巡前会商,在巡察进驻前,向纪委、组织、宣传、信访、审计等有关部门发函,征询对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意见建议,充分听取各部门对被巡察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掌握的党组织建设、问题及线索、信访、审计等情况,并在巡察动员会当天进行情况通报、交换意见。在对被巡单位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明确了巡察重点和巡察方向,提升了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迅速有效地开展部门巡察提供了有力支撑。

明确职责,畅通巡中协作。建立完善《县委巡察工作会商制度》《双江自治县巡察整改部门责任清单》《县委巡察工作成果运用规定(试行)》和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部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4个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在巡察前协作、巡中协作、巡后协作中的职责。内容细化到人员选配、业务培训、政策咨询、情况通报、宣传把关、舆论监督、巡中指导、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方方面面,使巡察协作更加有序、更加规范,巡察协作渠道更加畅通。

 巡后监督,整改无缝对接。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办及时向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等部门通报巡察情况。对应职能分类移交问题,将相关线索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移交纪委监委;将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党建等方面的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问题移交宣传部门。县委组织部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纪委监委将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各纪检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内容。各部门对应移交的问题认真督促被巡单位抓实整改,并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县委巡察办。

据悉,双江县十三届县委不断强化巡察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做实巡察全程协作,整改无缝对接等工作,县委巡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三届县委共开展十三轮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1720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317条,向县委政府等有关部门提出建议130条,发现问题线索64件,现已立案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罗绍萍)